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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繁华的城市——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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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达城,位于不列颠国东部,是国内最繁华的城市,从维斯尼小镇坐列车需要足足一整天的时间。
  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列车一组组的车厢被照亮,嘹亮的汽笛声响起,杰克兴奋的趴在车窗上往外看着,列车进站了。
  下了列车,迎着明媚的晨光,仿佛周围的空气都在跳着舞蹈,杰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带着满怀的喜悦感受着,这里是他梦寐以求的城市。
  走出车站,映入眼帘的简直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和维斯尼小镇完全不同,这里的建筑物简直都如同宫殿一般宏伟。
  整洁的柏油马路在阳光照射下就像是一条铺满黄金的大道,几辆耀眼的豪华汽车穿梭而过,对比之下,维斯尼小镇里的那些拉货的汽车简直都不能叫做汽车。
  一辆马车来到他的面前,连车夫都打扮的非常时髦,头戴一顶宽大的牛仔帽,穿着一身皮夹克,脚上蹬着双崭新的马丁靴,用非常好听的声音道:“小伙子,要上车吗?”
  杰克坐着马车来到他事先就打好电话约好的公寓,这里虽然距离城市中心远一些,但价格比较实惠,两个人住在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屋子里,两张床几乎占据了屋子里一大半的空间,但这也无大碍,他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很快就能在这座城市的中央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杰克住的公寓一共有六层,他就租了第六层的其中一间,也是因为价格便宜的原因,里面有些发霉的味道,但却并不影响他兴奋的心情。
  “嗨,你好!我的新室友!我叫麦克,你叫什么?”
  这个梳着飞机头的二十几岁男子就是杰克的室友,看上去非常热情,打扮的也非常时髦,一身牛仔褂牛仔裤,只是他脚上白色的鞋子看上去很久没刷了,上面有着一绺一绺的污渍,还有他的床上,凌乱的简直不像话,衣服,内衣,袜子都凌乱的摆放在上面,还有那在角落里皱成一团的被子。
  “你好,我叫杰克,很高兴认识你。”
  杰克还是很礼貌的和麦克打了招呼,麦克异常热情的给了他一个拥抱,然后把他床头上的一个破旧音响打开,里面发出掺着很多杂音的重金属音乐。
  麦克将音量调的很高,高到杰克眉头都皱了起来,地板仿佛都在震动着,而麦克却毫不在意,还把双手举过头顶一边拍着一边跟着音乐扭了起来。
  杰克将自己的行李放好,铺好自己的床后,拉住还在摇摆的麦克,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调小些声音。
  麦克笑着做了一个OK的手势,但只把声音调小了一点点,音量减小的微乎其微,杰克又皱了皱眉,只好大声的说:“麦克,我想跟你打听下,这附近哪里有找工作的地方?”
  麦克张大嘴做出一个惊讶的表情,仿佛不可思议的大声道:“找工作?你竟然想找工作?兄弟,不要开玩笑了,你离开家来到这里难道不是想成为巨星的吗?”
  “不,我来这里是想发展自己的事业,我必须先找一份工作,不然我拿什么来生活?”
  “兄弟,那我不知道,你去城市中心看看吧,每天晚上我去那里的广场唱歌会有一些人能给些钱,你去那里瞅瞅吧。”
  杰克眼看也问不出什么来,拿上自己背包走出了公寓,在公寓的走廊里,楼梯里,到处都可听见很多房间传出的很大声的音乐,看来他们都是与麦克“志同道合的人”。
  杰克先是买了一张城市的地图,坐上大都会地铁可直达城市中心,这也是他第一次坐地铁,走进地下通道,坐上疾驰的地铁列车,心中感叹着这座城市的伟大,更加坚信自己在这里一定能够成就一番伟业。
  来到城市中央,看着这些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杰克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衫,昂首阔步的走了进去,可是,直到正午,也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给他工作。
  杰克有些颓然的走到中央广场上,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了起来,但他却一点也没有想吃饭的念头,走进一家商店买了一块巴掌大小的面包,坐在一个树荫下的长凳上一边吃着一边回想着上午的面试。
  拒绝他的理由有很多,不是本地人,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没有特长的技能,那么,自己究竟有着什么呢?
  面包吃到了一半,两个孩子从他面前跑过去,大一些的孩子嘲笑小一些的孩子道:“你没有我大,也没有我高,还想跑赢我,根本不可能,哈哈哈。”
  小一些的孩子依旧咬牙追着,大声反驳道:“但是我有努力,只要我一直跑,我就能追上你!”
  杰克突然眼中一亮,呼的一下站起来,对呀!没有那些突出的地方,但自己能比别人更加努力啊!不管起点多低,只要能一直前进着,总能有追上别人的一天!
  下午,杰克没有再进入那些高大上的商务楼,而是在一些沿街的店铺开始打听工作,终于,一家餐厅缺晚上六点到九点高峰期的钟点工,每个小时可以给他五块钱的薪酬。
  每天三小时,算一下就是十五块,一个月下来能够有四百五十块,公寓的租金每月只要一百五十块,每月的衣食住行只要节俭点不到两百块就足够,这些钱维持杰克的生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这离杰克心里的目标还远远不够,他接着找工作,很幸运的,又有一家邮寄公司可以给他一个邮寄员的工作,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一个月可以给他六百块,而且时间上正好与餐厅工作的时间错开,这样算来,两份工作可以让他每个月有超过一千块的收入了。
  到了晚上,杰克兴奋的在餐厅做完工作,坐上地铁回公寓住处,晚高峰的餐厅工作确实很累,但他的内心却是开心的,到了公寓后发现麦克没在,床上依旧是那么凌乱,只是挂在墙上的那把吉他不见了,猜想应该是去广场唱歌赚些钱去了。
  躺在床上,杰克心中默默的算着,两份工作一个月是一千零五十块,减去每个月固定要交的公寓租金一百五十块,生活费两百……不,晚上餐厅是可以在忙完后提供一些客人剩下的食物,这样晚餐又可以省下来,生活费只需要一百五十块就够了,再有五十块生活消费品或其他事情的预备金,至少每个月可以攒下七百块,那一年就是八千块!这可是在维斯尼小镇靠捕鱼三年都挣不到的钱!
  杰克越想越觉得来伦达城来对了,慢慢的他闭上双眼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仿佛看到三年后的自己已经开上了豪车,载着满车的鲜花回到了维斯尼小镇,来到露丝家的门口,将她接到了伦达城,住进了他们的房子里……
  这一夜,杰克睡得很香甜,在睡梦中他的脸上都还一直挂着微笑,不时还会在梦里笑出声来。
  一早醒来,麦克已经回来了,正躺在他那凌乱的床上蒙头呼呼大睡,杰克起来到公共卫生间洗漱好,整理好自己的衣衫坐上地铁赶去邮寄公司,开始自己第一天的邮寄员工作。
  杰克骑上公司给配的自行车,后座是改装成大大的木箱子,大街小巷送起配送的快件。夏季的伦达城太阳很大,气温很热,只一头午就让他汗流浃背,衬衫湿的能拧出水来。
  中午休息了一个小时,下午继续开始工作,头顶上那狠毒的太阳好像故意在和杰克作对,竟没有一丝云彩的遮挡,他心中默默想着:明天一定要买一条大大的毛巾带在身上。
  就这样,白天工作送快件,晚上去餐厅做钟点工,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杰克也顺利拿到了他的第一笔工资,而且更加惊喜的是,邮寄公司多给了他一百块薪酬,原因很简单,到了夏天,很多临时的邮寄员受不了狠毒烈日下送快件的辛苦而辞职离开,更多的快件让杰克来送,老板看到这青年如此勤奋而不辞辛苦,还没有半点的怨言,就决定给他每月多加一百块薪酬。
  杰克开心极了,他回到公寓里,给露丝写了第一封信,并把那额外奖励的一百块也夹进了精心准备的彩色信封。
  维斯尼小镇,露丝每天清晨都会趁父亲还没起床,站在门口等送件员送来的信封,但一个月都没能收到来自杰克给她的信,心中有些难过与失望,但她还一直坚持并等待着。
  终于,这一天她看到了那带着花纹的彩色信封,将信藏在怀里跑回自己的房间,小心翼翼的打开了信封,看到了两张写满字的信纸与两张五十块钱的纸币。
  露丝幸福的泪水流了下来,她捂着嘴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发出,静静地读完了这封信,上面写满了杰克对她深深的思念,以及他现在还不错的情况,并分享了这段时间的开心,最后写道:露丝,我最亲爱的人,请等待我,三年后,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永远爱你的杰克。
  露丝颤抖着将信和那两张崭新的五十块钱放进了她最宝贵的盒子里,然后用一把小锁锁上,并对着盒子轻声的道:“杰克,我相信你,我一定会等你,等你三年后让我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露丝望着盒子的眼中,仿佛看到了杰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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