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死,对人来说,竟意味着么?
是生理机能的停止,还是灵魂脱离肉体的过程?
它竟是神圣的,还是本不一提?
这些问题,曾一度困扰着我。
因为……我常常都要和死亡道。
当然了,经死亡的不是我,而是人,是那些我找上的人。
…………
我,杰·德森,是一杀,很普通的杀。
在杀这行中,有很多性格鲜明、个人风格十分烈的人存在:比如说,有些人会让自某个定的形象、十年如一日,只要出现在人前就是那个型;还有些人会使用标性的独门武作案、或是在子弹上刻字,警方只要一看尸体就道凶杀是出自他们的笔;甚有那种只在定的天气下动的家伙,为了维自的记录,在次工作前竟要托人提供标的出行日程以当地的天气预报。
但无论如,他们仍是优秀的杀,因为只有高能有所谓的“风格”,那些连成务都费力的人是没资格其他多余的事的。
和我的那些同行相比,我这个人,就显得很是乏味了。
我可以用形象去执行务,也可以使用头能拿到的武乃日用品去杀人。
时间、地点、环境,这些都不重要。
对杀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成务。
而唯一要的,就是专注。
我不要风格,不要仰,杀人对我而言,只是一项工作;就像刷碗、开车、电焊这些工作一样,我这些、并擅长于此,并不是因为我热爱它,只是为了钱而已。
我成自应的,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不投入个人情,也不自我说服……不多问,不多说,把事情办妥、拿钱,这就是我对工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