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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我用了两个的时间,造了“约翰·史密斯”这个人的死亡。我认为得非完美,所有的细节我到了,包括联邦构的监视能和他们在后调查这时的执行,已我计算在内。
我甚至可以说是在过估计了他们的能后再来设计方案的。
这两个里,我逐渐停止了与“约翰·史密斯”有关的所有会动:我注销了空壳司,退掉了长租赁的房屋,停缴了所有的税款,减少了己的购记录。
我后一在开场用己的证,说……用“约翰·史密斯”这个身份的证,是在一间连锁酒店里。
,我非调。
我在住登记时,冲台摆脸色骂脏话;我不不让服务员碰我的行李,还不停他抱怨这旅馆有多糟糕,后还拒绝给他费;我半夜三更在房间里来踱步,惹得楼下的住客打电话到台投诉,在台警告后我跑到楼下敲名客人的房门后隔着门板恐吓了对方;我一个晚上叫了三个“技师”来“上门服务”,每来一个我就以“长得照片差太多”为将赶走,在们朝我竖中翻白眼时骂们丑逼……
长话短说,我这一晚上至少造了七八个对我留有深刻印的“证人”。
而,我就抢劫了一珠宝店。
这店我踩过点了,每个柜台下面有隐藏的报警按钮,而且是私营的,板人就在店里,要抢劫发生,必有人会按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