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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与你轮回九世 / 第一章救不救

第一章救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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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天南省北阳市地区内有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子,村子不大,也就只有五十来户人家。
  村子处于大森林中的一处盆地里面,盆地好像一个碗,被利器劈成了两半,在村子前沿和对立的后方都有一道口子,前面的口子是为了出行,而后面那道口子有石块和木板挡住了。
  口子并不大,但这是相对于盆地来说,足以容纳两三辆卡车并排通过。
  此时正值七月份初,天气很炎热,尤其是在森林里面,更是无比闷热,好在生活在这里的村民都习惯了了,但是早起出来做事的村民依旧忙的大汗淋漓。
  村子和森林隔离出了一片空地,森林的清新的植物味充斥着村子,尤其是知了和鸟儿的声音更是让一些年轻人们想要去森林探险。
  “妈,我出去了!”
  “好,注意安全!”
  这时,住在村子后方的一座木屋内跑出来一个头发长而蓬松的少年,少年名为潇墨,很有韵味的名字,但他的形象却与他的名字不相称。
  头发长而乱,身材也不高,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像个野人一样,但他的双眼却十分灵动,看久人让人有些晕晃晃的。
  潇墨是文官村有名的大才子,正如他的名字一般,他的成绩很好,在县城的高中读书一直都是第一,经常被村里人夸赞为“满肚子墨水的才子”。
  也正因为潇墨的成绩好,所以贫困的家庭并没有让他停止上学,学费和书费等之类的费用都是学校拨款的,而且每个月还会给他两百元华夏币。
  而潇墨也不可能依靠着每个月的两百块钱过日子,一放假,他就会回到文官村,通过村子后面的口子进入森林里面采野菜、抓鱼抓虾,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打到一两只野味。
  拿着一个竹子编制的篓子跨在腰上,走到村后的口子面前,这里已经被石块和木板挡住了,但这难不倒潇墨,只见他看起来并不灵活的身体三两下跳上石块堆,然后从容离开口子。
  离开了村里的范围,走了一段时间,知道面前的藤蔓杂草多了,潇墨抽出绑在背后的镰刀,开始披荆斩棘,土土的镰刀在他手中如同刀剑般凌厉。
  潇墨对于这一片地区还是挺熟悉的,小时候父亲和其他村民经常带着他来这边捕猎,加上他强大的记忆力,哪怕这里的植物变化很大,他心中也有张地图。
  很快,潇墨开始采摘路上遇到的野菜,是一种叫做“苋(xian)菜”,在这里又叫做“云香菜”,倒也常见。
  潇墨采了一点就不采了,对于长身体的他,以及身体差的妈妈来说,需要多补充蛋白质。
  一边走,潇墨一边四处张望,时不时地看一向头顶有没有鸟蛋,或者缠绕在树上的毒蛇。
  潇墨的视力很好很好,天生的是一部分,关键是他没有手机,现在不说高中生,大部分初中生都是人手一机,所以也造就了他视力极好的条件。
  不一会儿,潇墨就发现了一个鸟窝,透过缝隙可以看到白色的物体,他一喜,知道那是鸟蛋,连忙将篓子一转,跨在背后,开始爬上一颗有十几米高的大树。
  掏鸟蛋对他来说很轻松,十几米的树如履平地般爬上,用脚缠住树枝,潇墨轻轻地将鸟窝放入篓子里面,这才蹑手蹑脚的下来,生怕蛋磕磕碰碰弄坏了。
  找了大约三个小时,萧莫气喘吁吁,满身大汗,汗水将他的短衣短裤都弄湿透了,身上有些黏糊糊的,让他很不舒服。
  不过他知道再走一会儿就可以看到一条小河,到时候可以在河里洗个澡,顺便抓点鱼虾回去煲汤。
  想到这,潇墨不由得傻傻地笑了笑,身上一些被植物挂出来的小伤口都无视了。
  “哗啦啦……”
  走近小河,潇墨听见了溪水流淌的声音,脚下的步伐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走了几百米,前面的空间顿时豁然开朗,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出现在他眼前,他将篓子和镰刀放下,走到河边确认没有危险之后,一跃而起,跳进旁边一个水较深的地方。
  清凉的河水让他很是舒适,开始一边游泳一边洗澡,哼着在村子里传下来的小调,偶尔传来的鸟鸣声让他觉得很自在,这里没有县城的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若是换了一个人,空悠悠的幻境配合未知的森林,肯定会很不自在,但是潇墨却不在意这些,优哉游哉的泡在水里面。
  在溪水中玩的差不多了,潇墨开始在小溪里面边走边抓小鱼小虾,将七八颗鸟蛋和几把苋菜拿出了,提着篓子一路朝着溪水上游的地方前进。
  “嘿,往哪逃!”
  潇墨爬了下来,双手捧向一个石缝,里面有一只不知名小鱼,足有一个手掌那么大,让他有些兴奋。
  当将小鱼抓进篓子里面时,潇墨脸上还有没有褪去的笑容。
  不过很快,他的脸上就变了,有些惊慌失措,只见小溪的水面上竟然出现了一一丝丝嫣红的血迹。
  溪水中出现血迹,无非是有动物死去,而从这种血量来估计,绝对是比较大型动物的血,也就是说附近有大型肉食动物出没!
  想到这,萧莫忍住拔腿就跑的冲动,知道自己要是这样做的话,肯定会弄出很大的动静,到时候被那只肉食动物发觉,从而追自己,那可就完蛋了。
  想到这,潇墨握紧了手中的镰刀,准备退去是,脑海中突然传来一股意志,这股意志直袭大脑。
  过去看看,过去看看……
  这股意志让给潇墨诞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好奇心大起的他忍不住上了岸,将篓子取下放在一边,握紧镰刀蹑手蹑脚的走向小溪的一个转角。
  潇墨只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很快,不仅仅是害怕,还有一部分激动与好奇。
  当潇墨走到一块大石头面前时,没有发现动物的踪迹,准备探出脑袋看看情况时,突然间,一道重重的咳嗽声响起。
  “咳咳!”
  近在咫尺的一声咳嗽让潇墨浑身一震,背后吓出一身冷汗,差点撒腿就跑,好在脑袋迅速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人类的咳嗽声,顿时松了口气。
  当潇墨这口气还没吐完,一个黝黑的洞出现在他面前,对着他的脑袋。
  “枪!”
  潇墨顿时吓了一跳,对着他的正是一把黑色的手枪,吓得一动不动,生怕枪突然就响了。
  “还好,不是他们……”
  拿着枪的是一个满脸泥沙的女子,浑身比起潇墨还要狼狈的多,胸口被鲜血染红的一道大口了,白皙小腿有一道伤口,足有筷子粗细,血液流到了水中,不过此时被她撕下了一部分T恤绑在了膝盖下面一部分的位置,防止因为失血过多。
  不过她看到潇墨后,举着枪的手没有扣动扳机,而是直直的垂下,靠在石头上的身体也直接倒在了地上,妙曼的身躯让潇墨眼睛有些不知道看哪。
  潇墨见女子虽然昏迷,但是没有第一时间靠近,等了几分钟,这才小心翼翼的走到女子身边,将她的枪拿下,扔在了一边。
  看着这名女子,潇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他今年已经成年了,知道的事情也很多,在华夏能有枪的人身份绝对不简单,万一救了她引火烧身可怎么办?
  不是潇墨想的太多,而是因为他的爸爸就是这么死去的,当初在潇墨八岁的时候,他的爸爸也是在森林中救了一个中年男人,并将他带回了村子,然后借用货车准备带那个男人离开村子去县城的医院,可是第二天的时候就传来了噩耗。
  潇墨听说是出了车祸,他的爸爸和那名男子都死在了车祸下。
  可是妈妈却告诉他实情,的确是出车祸了,但是只找到了爸爸的尸体,而那名中年男子却离奇失踪,而且听说车祸现场还有“多管闲事”四个用血写的大字。
  所以自此以后,妈妈教导潇墨的人生道理中便有了“不要多管闲事”这一条,她已经失去丈夫了,不想儿子在走他父亲的老路,如果潇墨也死了,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她绝对会自尽。
  而且潇墨并不会医术,虽然看了不少祖传的医书,可也只是一些只是罢了,只知道一些学校里教授的知识,以及村里对待在森林中发生危险的应对措施,这女子脚上的伤是一回事,但是胸口上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枪伤。
  对于枪伤,潇墨知道若是不及时处理情况绝对很危险,但是自己哪里会处理枪伤,送到医院?
  这是不可能的,潇墨甚至不会打算将她送回村子,否则妈妈看见这一幕,绝对会将她赶出去得到,就连村民也会如此,已经出了潇墨父亲这一档子事了,要是再发生一次,他们村子可就真的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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