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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你家里没老人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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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是被谭贵这一招“藏刀式”的威势所摄,胖掌柜也息了趁机抬价的心思,报出了一万两千两这个数目。
  对于黄阶灵兵的价格行情谭贵倒是了解一些,这个数目虽然比市价稍高了一些,但也尚在他的接受范围内。
  他直接爽利的付了钱。
  付完钱之后,他身上总共只剩下了几十两银子。
  这一把斩风刀,便将他给掏空了。
  若非他昨日斩杀了唐一鹤,发了一笔横财,还真的买不起这把刀。
  钱来得快,去得更快。
  与此同时。
  雁南郡东城,唐家府邸。
  内院,议事堂。
  唐家的家主唐龙正坐在主位上,一对浓眉紧蹙:“一鹤还没回府么?”
  听他声若洪钟,中气十足,再观他的面色红润,须发皆乌黑发亮。
  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
  内功真气本就有延年益寿之效,唐龙所习练的《混元一气诀》更是能让修炼者一口精气神不泄,耳聪目明。
  此内功的品级虽然仅为黄阶上品,但修出的真气却是浑厚中正,对敌时犹如潮水绵绵不绝,在黄阶内功之中已然算是翘楚。
  唐龙之所以能够在入武九重的大宗师武者中横行无忌,这《混元一气诀》功不可没。
  “还没,”堂下一个与唐龙长相有三分相似的憨厚中年男子回道,“我已经派人去找了。爹您就放心吧,大哥兴许是遇上了什么急事儿。以大哥的实力,整个雁南有几人是他的对手?”
  这憨厚中年男子正是唐家的二爷,唐一虎。
  唐一虎的武学天赋并不高。
  唐家并不缺资源,但他都年过四十了,却才刚刚突破至入武五重天。
  根本就不是习武的料。
  所以唐家的大多数生意都是由唐一虎来打理的,包括那些肮脏的,见不得光的生意。
  别看此人表面上一副憨厚模样,见了谁都笑呵呵的,实际却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手上少说了沾着百十条人命。
  因此,知情的人背地里都称呼他为“笑面虎”。
  唐龙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道:“我不担心他,但丰城赌场那边的事儿总要他去处理。山高皇帝远,你的实力又不行,未必镇得住那些赌红了眼的人。”
  唐一虎点了点头,道:“父亲说的是。”
  “你派人去秦府给你小妹送个信,让她也帮着找找,”沉默片刻,唐龙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总是有些不宁,仿佛咱们唐家即将要出什么大事儿了一样。”
  “赶紧把你大哥找回来吧。”
  “是,我这就去。”
  ......
  另一边。
  谭贵回到秦府之后,没过多久,便到了晚膳时间。
  因为在包子铺时并没有吃饱,他便也跟着南院的侍卫们一起去了东厨。
  吃完晚饭,正要返回南院之时,门房孙重八叫住了他。
  “谭侍卫,谭侍卫。”
  谭贵转过身,眉头皱了起来:“有事?”
  孙重八看上去有些局促,说话时露出一口大黄牙。
  他靠近过来,小声道:“谭侍卫,我有事问你,咱们借一步说话。”
  谭贵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两人穿过府中长廊,来到了外院的亭心湖边。
  月黑风高,湖边柳枝随风摇摆。
  柳树下。
  孙重八左右看了两眼,发觉四下无人后这才道:“谭侍卫,唐家大爷失踪了你知道吗?”
  谭贵顿时皱起了眉,看着他等待下文。
  孙重八顿了一下,接着道:“大房的人今天来问了,问我有没有见过唐家大爷。”
  “哦?”谭贵眉头一扬,“那你怎么说?”
  孙重八道:“我说没见过。”
  谭贵点头,拍着他的肩膀道:“嗯,很好。管得住嘴的人才能活得长久。”
  “可纸包不住火,这事儿总有泄露的一天。”
  孙重八咳嗽了一声,道:“唐家大爷若是出了事,万一牵连到我......我这一天担惊受怕的,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你看?”
  他搓了搓手,眼中有贪婪神色一闪而过。
  谭贵眼睛渐渐眯了起来,轻声道:“是啊,万一牵连到你就不太好了。”
  “孙重八,你家里没老人孩子吧?”
  这个问题让孙重八愣了一下,摇头道:“没,我父母早亡,还没成亲......”
  “唔”!
  他正说着,语气忽然一滞,瞳孔迅速放大。
  低下头一看,只见谭贵的手中正握着一只匕首,而匕首的锋刃不知何时已经送进了他的心口。
  “你......”
  孙重八的嘴角渐渐溢出血来,抬起手,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谭贵已经不想在听了。
  他猛地拔出匕首,又在孙重八的脖颈处补了一刀。
  殷红的鲜血立时喷射了出来。
  孙重八四肢剧烈抽搐着,缓缓倒下,眼中满是后悔和不可置信之色。
  谭贵熟练地取出了一截绳子。
  将孙重八沉尸之后,他看了下手上和脸上沾染的鲜血,尚还温热。
  于是又蹲下身在湖边洗了洗手,直到洗去了手上的血腥气,这才转身离去。
  翌日。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谭贵便起床了。
  秦胜昨日已经同他说过,要他随行一起去城外迎接秦胜那位世伯的女儿。
  为了这事儿,整个南院都罕见的忙碌了起来。
  刚过辰时,晨光微熹的时候,出行的马车便已经备好了。
  谭贵遵照秦胜的吩咐,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袍便服,腰间佩戴斩风刀,整个人看上去倒是比平日多了几分潇洒与英气。
  他在院外等着,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秦胜也走了出来。
  看得出秦胜今日也特意收拾打扮了一番。
  秦胜身着白色锦袍,腰间挂着上好的和田美玉,头戴翠玉冠,脚踩用银线织就的盘龙靴,手里还拿着一柄江山画图的折扇。
  好一个翩翩公子。
  以谭贵看,就这一身行头下来,至少也得千两纹银。
  当然,他这么卖力打扮也是有原因的。
  秦胜的那位世伯可并非普通人家,而是一位与秦府家主秦开山处在相同地位的先天高手,一身实力比起秦开山来只强不弱。
  他是秦开山年轻时的至交好友,但不同于秦开山向往开族立府,建立一方势力,他的志向是做一名游侠,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虽然志向不同,但这并未影响两人之间的关系。
  就算是此时此日,秦开山已经是雁南郡的话事人之一,但却还是很看重这段友情。
  这位世伯的一句话,在秦开山心中的分量可是沉重的很。
  因此,在得知这位世伯的女儿要来之后,秦胜立刻大包大揽,赌咒立誓,终于让秦开山将迎接世伯女儿的任务交给了他。
  他的心思很明显。
  尽力讨好这位世伯的女儿,并给其留下一个好印象。
  若是能顺势摘取佳人芳心,那就更好了。
  到时候,只要那位先天境界的“岳丈”一句话,秦家家主的位置还叫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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