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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疾风骇浪……和粉身碎骨……生死——无畏!”
伴随着俞晓的话音落下,客厅落针可闻。
这个年里,大在诗歌交会上咏己写的现诗,有的时候为了兼具效,总是避免不了多语强烈,而且丽的咏叹,譬如,“站在我的肩上,亲爱的,要勇敢!”,“啊,大海!就算的波涛,能记忆涤……”,“就让阳光雨露洒遍每个落吧!走进生的野,让风儿熨额……”语助词上彩的描绘,是目的主。
而俞晓念出的燃这首诗,却是不同。甚至可以说,和他们所熟的诗歌风格不一样。也许是带着愤懑,俞晓没有进行什饱含诗的朗诵,他近乎于用“读”的方,这首诗给念了出来。
却就是这样的方,才让这首诗散发出身的色来。
少年人念诗,多是伤春悲秋,抒发胸怀。这首诗,行不浓烈,也不沉,就像是端杯饮酒,娓娓来,“一杯敬朝阳,一杯敬光,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就像是唐诗宋词,简单的字句,却就能准确的描绘出种令人沉醉的境。而后后的落脚,却是一刀,钝人。种魄,是穿越时空的。
姚贝贝狠狠的盯着俞晓中的张报纸,抢过来一。
谢东张鑫这类大院子弟,有愕,燃什时候笔这了,这首诗里面的一东西,他们许为年龄会不到,是种扑面而来的触感,却是全面收的。
杨夏嘴巴动了动,眼神迷离,似乎在默诵,这足以写买的带香笺,却一舍不用的粉红色笔记里了。
虽戴着一副眼镜的王宇不动声色,实在科方面他是和孙继超不上下的,而他也更会到了这首诗更的地方。坦白来说,这已经完全超过孙继超的首诗两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