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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诡秘外卖员 / 第十九章 血字

第十九章 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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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铛”
  “铛”
  “铛”
  ……
  古老的钟声响彻整个庄园,一连十二声,午夜,终于到了。
  黑暗中,无数影子开始攒动,角落里,数不清的眼睛缓缓张开,独属于亡者的狂欢,终于要开始了。
  密室里,玻璃罐中的黑雾尽数收拢回到心脏,黑线缠上墙壁不再动弹,仿佛彻底陷入了沉睡,淡淡的灰色雾气从四面八方升腾而起,笼罩了整片空间。
  唐堂轻轻抬手,像是被陷在了水里一样,薄薄的雾气,却给人一种粘稠滞涩的感觉。
  雨声,消失了。
  整座庄园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这是怎么回事?”
  方达海:“意志,苏醒了。”
  “意志?”唐堂看了看手中的玻璃罐:“你之前不是说,心脏可以与意志相抗衡吗?”
  方达海:“这里只有半颗心脏,是夏可所有心脏残片中最大的一片,并不完整。”
  唐堂:“还有哪些地方拥有属于夏可的心脏碎片?”
  方达海:“听说管家手里有一片,似乎还有些在花园里。”
  唐堂当即下定决心:“既然如此,那就去会一会这位管家吧。”看向怀中跳动的心脏:“既然我答应了要帮你,就一定说到做到。”
  方达海:“哥,你确定你寻找心脏碎片是为了帮助夏可吗?我怎么觉得……”
  手机上血字还未显示完全,唐堂一个眼神扫过去,方达海连忙将后面的几个字噎了回去。
  将染血的手机装回兜里,四下里翻找了一会儿,没有其他发现,只在房间东面有一扇锈迹斑斑的小铁门。
  从角落的灰烬里翻出一个淡蓝色的帆布背包,将玻璃罐放了进去,背在背上。
  虽然看上去有点儿不伦不类的,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也顾不上那么许多。毕竟罐子太大,拿在手里行动不方便,装起来会好一点。
  叶濯一家人还堵在三楼。吴喃吴渊死在了唐堂手里,吴博早在二十年前就被夏可撕碎吞噬了,叶濯身边目前只剩下占据了乔威身体的吴执和影子陶洛两只鬼怪。
  但乔威身材健硕,仅凭唐堂一个人恐怕对付不了,陶洛的力量也比之前吞噬掉的吴喃强不少,而夏可的黑线似乎不能随意出入这间密室,在钟声敲响后更是直接陷入了沉睡,也就是说,目前的唐堂还没有办法借助属于夏可的力量。
  看来,想要去寻找其他的心脏残片,只能从密室东侧那个小门离开了。
  铁质小门上满是被烧灼过的痕迹,或许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人来过这里,铁门背后的锁被锈蚀地不成样子,轻轻一推便应声而断。
  推开铁门,背后是三条完全一样的漆黑隧道,每一道隧道尽头分别开着一扇门。
  三个方向,三扇门?
  是迷宫吗?
  唐堂不敢大意,打算先将三扇门背后的东西探查一遍再考虑朝哪个方向走。
  首先选择了最右面的隧道,穿过门洞,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囚室,囚室的四周和之前一样,向四个方向延伸出四条隧道。
  怎么又是囚室?
  这里究竟囚禁过多少人?
  这间囚室比起旁边用来囚禁夏可的囚室还要狭小,铁笼很矮,只能容纳一个成年人半蹲在里面生活。
  铁链粗重坚实,虽然早已锈迹斑斑但仍旧十分结实,即便是像乔威那样的壮汉,也不可能挣脱这样的铁链。
  铁笼外放置着一个脏兮兮的饭盆,厚厚的污渍下有干涸的血渍。
  整间囚室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铁链所及之处,所有的地面,墙壁,甚至是天花板上,都密密麻麻刻满了文字!
  不知是曾经囚禁在这里的那个人疯癫后刻下的,还是被其他人胁迫刻下的。
  大片大片的“对不起”“饶了我”“求求你”,夹杂着“去死”“杀了你”“疯子”“恶魔”等词语,从工整的“对不起”,到后面几近癫狂,潦草不堪的“死”字,中间一定经过了非常漫长的一段时间。
  从最开始只是用木棍,石子刻字,到后来直接用指甲抓挠,磨到指甲断裂,鲜血沾染墙面,笔画间满是黑红色的血垢。
  那人甚至还用大量的鲜血不停涂抹着墙壁上最中间的文字,似乎是想毁去,又密密麻麻覆盖了许多“死”字,但仔细看仍旧可以看出些许印记。
  与其他无意义的词汇不同,这里的文字是一段一段的。
  [弟弟爱上了一个女孩儿,那个女孩真的好美,纯洁,干净,而又脆弱,仿佛是这世上最完美的钧瓷,不加修饰,却美好地让人想要将她捧在手心,揉碎进他的心房。
  弟弟真的很爱那个女孩儿,发了疯的爱她,一刻也不能分开。他陪她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甚至连上厕所也不愿意她一个人去。
  弟弟拍了很多照片,贴在家里,到处都是,似乎只有看着她的样子,才能安稳入睡。]
  [弟弟很慌乱,同事发现了弟弟的秘密,他要他烧掉那些照片,离女孩儿远一点,不然会报警的。
  弟弟不知道爱一个人有什么错,但他还是央求同事,希望同事可以放过他,并答应了同事的所有要求。]
  刚挑出两段还算完整的文字看完,唐堂心中泛起一股难以抑制的恶心与愤怒,这绝对不是爱,连“上厕所都不愿意分开”,还“拍了很多照片贴在家里”,甚至还跟着女孩儿上学放学,这是偷窥!是跟踪!是骚扰!是变态!女孩儿还在上学,说明年纪还不大,这家伙,该不会是个恋童癖吧?!
  [同事念在多年交情上放了弟弟一马,可弟弟真的很爱女孩儿,他忍了整整十四天零七个小时三十二分钟,他真的受不了了!
  如此漫长的时间里,弟弟没能再见到女孩儿哪怕一面!
  他爱她,胜过爱他自己,为了让女孩也像他一样,将他当做她身体的一部分,让女孩儿永远属于他,在那个放学值日的夜晚,他终于再一次找到了她。]
  [为什么要反抗呢?弟弟看着女孩儿尸体脖颈上清晰的手指印,这令他有些不知所措,他害怕极了,仔细地清理了现场的所有痕迹,包括那些,令女孩儿彻底属于他的痕迹。]
  唐堂不自觉攥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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