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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混混方杰爱上了店看板娘弥撒·兰德罗,这就二人幸福的开始。也是方新云一生不幸的开端。时值月,火热的太阳烤的人们不愿出门,在路上的基本都是不得不跑业务的人以及闲的没事却没有之地的人。
“客人您已经站着这里好久了,不介意的话将您的烦恼说出来,我帮您推荐一下。”弥撒到男人的旁边,轻声说道。这个男人已经站在门好久了,一直盯着店内。有个顾客看到到这种情况,都没敢进门,直接就了。“是要送给女朋友吗?大部分女生都喜欢玫瑰的。”
“不,不是,我没有女朋友。”男人答。“那个你么字?”
“弥撒·兰德罗。”看着眼前男人的眼睛,弥撒不由自主的说出了自的字。随觉得惊讶起来,这是么?媚术吗?为么自轻易的就答了这个问题,甚连姓氏都说出去了。
“弥撒,觉好奇怪的字。”男人略带微笑的说“我方杰。有兴趣我的女朋友吗?”
这是二人第一次相遇。
你相一见钟情吗?不,我不相。那么为么?因为你长得好看,我想认识你。
随着方杰与弥撒见面的次数来多,二人对彼此发的了解了。
弥撒是某个伟大龙族的后裔,虽然这么说,但是却和那个伟大的龙族没有何联系,多代的混血使得弥撒体内的龙族血脉相当稀薄。可以说全就是个人族,只有当情绪起伏相当大的时候会在上略微浮现一些似于龙鳞的纹路。然而不知为何,有着龙族血脉的人,体质却相当的弱,一年之中只有夏天这个阳气充足的季节能在外面活动。其他时候基本都是在房间里。
用弥撒自的话来说就是,没有大小姐的命,却得了大小姐的病。
拜这个个病所赐,弥撒并没有好好的把书读,后来索性就不读书了,在家里的店帮起了忙。
方杰是这条街上的混混,实际上方杰的智并不,还在读书的时候可是全校第一的优秀生。后来在同学们的压力下,弃了学业。方杰并不是不喜欢读书,只是不喜欢一起读书的人。方杰的父母是随处可见的一人,普通的成绩,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入,普通的结婚,普通的生子,生了个不普通的儿子。方杰在校的成绩是二人在校间没有获得过的,他们觉得方杰一定不普通。所以要把自的以前没到的事,让方杰继承了。能力大责大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