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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在城,看起来优雅恬静,进去是浓浓的墨味,十分好闻,谓之书香。
赵柳没么客人,正在柜台前无聊赖,看见进来,忙招呼伙计上茶。
等看了带来的稿子,他一拍大腿,了一声:“好!”
细看了一遍,他又叹道:“好啊!”
就道事情已经成了。
“这样,人工物料我出,入四,如何?”
摇了摇头,这年头用的还是雕版印刷,印书的成本颇巨,道:“不用四成,三成就行了,不然你白忙一场没么赚头。”
“居门啊,这都道。”
就是这样,你不想让我吃亏,我也不能心理得的占你便宜。
又沟通了一些细节,在旁边的酒馆里吃了个便饭,下午时熏熏然的家了,到家里发现狗忘了带来,于是又反身去酒馆里去,哪家店的老板和伙计都认得,也认得那条傻狗,倒没有把它烹了。
只是一条狗在狗肉酒馆里呆了天,难免有些胆颤心惊,来的时候那条傻狗就生气不理人了。
‘虽然我不是人,但你是的狗。’
为了讨好它,酒还没醒就去肉铺里称了两斤猪排骨,自己吃肉,给那条傻狗骨头吃。
那条傻狗就爱吃骨头,给它肉吃它也会不乐意。
到家门口又遇见了牙人李大娘,带着的是钱梁氏,这没有二话。
“谈么租不租的,直来住就行了。”
钱梁氏坚要给钱,坚不:
“这么着,天给我煮碗汤面,就当是抵了房钱。”
这个折中的法子得到了认可,只是李大娘的佣金就不好了,最后是给了个大钱,是三天的面钱,也是十分之一的佣金,倒也是合情合理。
也不急着搬家,留钱梁氏吃个便饭。
猪排骨剁碎洗净,锅里搁小锅水,盐适量,然后把排骨倒进去。
盖上锅盖,直猛火煮。
煮到肉白汤沸时,一旁锅里的大米也煮好了。
大号的碗装了排骨和汤,两个小碗装了米饭,筷子拿好,汤勺入碗。
吃饲料的猪跟吃粗粮野菜的猪,肉的味道是不一样的,后者煮汤,不必加何佐料,只一把盐,就可鲜无比,味甘甜,这是不得不说的妙处。
夹了一块带肉的排骨丢地上,那条傻狗嫌弃的吃了。
目瞥向桌前的钱梁氏,默默的吃着,小口小口,但看得出来吃的很香。
边吃边聊。
钱梁氏道:“房子卖了,面棚抵了,全换钱赔给了那家人。
女儿去了金城,儿子也不道去了哪里。
现在我也没么好牵挂的了,就想随便谋个生计,过一天一天吧。”
喝了一大碗肉汤,道:“都是过一天一天的吧,事无常呢。”
结果一人干饭三碗,饱甚。
用洗锅水拌饭喂狗,狗食甚香。
拾好厨房,又去帮钱梁氏搬家,请了朋友力夫张伍帮忙,他用板车一趟就来了钱梁氏的所有家当。
张伍坚决不钱,道:“那这月休沐的时候,老规矩,张家酒肆见,我请。”
“必得让你出血。”
于是张伍着板车走了。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一大堆东堆在院子里,还要拾拾。
钱梁氏选了个离的房间,就在楼下。
两人了好几趟把东全搬进房间,钱梁氏又拾了响,等一切妥当了,已经是黄昏十分。
钱梁氏累的满身大汗,原本宽松的衣裳紧贴着的身体,气中弥漫着诱人的滋味。
干咽了一口,他承认自己有感觉了。
不过随又把这感觉压了下去,修了十八年的不动禅,已经能够掌握生理上的冲动。
好像是《红楼梦》里贾宝玉说的话,大致是:“男人是泥的骨肉,女人是水的骨肉,我见了男人便觉得污浊,见了女人变觉得爽。”
很久以前觉得自己实污浊,生理掌控了想,常常干一些头银如魔,抬头圣如佛的事情。
往循环,乐此不疲,想要结束,又无法克制。
说不上来是快乐还是痛苦。
后来如何暂不提,但现在,十八年的不动禅修下来,感觉自己实是悟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
当然也不是绝对控制,就比如钱梁氏这种湿湿形态的诱惑,平静如镜湖也得起了波澜。
无他,这身材实在是太欲了。
了不少功夫压制住自身的冲动。
修了十八年的不动禅就差点毁于一旦。
“晚想吃啥,我请。”
钱梁氏笑的很好看,全不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这种冻龄的模样,实在是让人羡慕嫉妒。
“汤面吧。”
“行,我去煮。”
“那我洗个澡。”
没有帮忙,而是去浴房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长衫,晾衣服的时候,白和青儿从外面来。
道:“吃了吗?”
“没呢。”
青儿已经闻到了厨房传来的香味。
领着两人过去认人,道:
“这是梁姐姐,新房客。
这是白姑娘,这是妹妹青儿小姐。”
这年头女生小姐不用担心,介绍的很随意。
“梁姐姐两都没吃,多下一点面吧。”
钱梁氏笑着应好。
其实不应该钱梁氏了,儿女都相当于是没了,跟钱家就少了瓜葛,有字的,梁秋雨,只是已经人淡忘了,连平时跟熟络的,也一直是梁姐姐而已。
借着这个机会,梁秋雨向说出了自己的字:“我字就好了,我秋雨,梁秋雨。”
从以后,就没有钱梁氏了。
实话实事,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面,主要是秀色可餐。
梁秋雨的风韵自是不必多提,白的高挑和白青儿的小巧就各有滋味。
不会欲冲昏头脑,但他到底是一个男性,食色,性也。
一大碗汤面下肚,感觉是彻底舒服了,饱了眼福又饱了肚皮,漱了口悠哉悠哉的到自己的房间里,窗前书桌后坐下,提笔又开始了耕耘。
这他要抄个大发的,就抄曹雪芹现在的《红楼梦》。
还记得第一读这书的时候,是二十岁,读了一没读下去。
第二是三十岁,时隔十年,读了,但又感觉没读。
四十的时候又读了一遍,懂了又好像没懂。
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忘了又好像没忘。
总之抄着吧,能记得多少抄多少,记不得的就自己瞎补好了。。
一念至此,提笔写下了三个字《红楼梦》,笔就用写《白蛇传》的笔:
“桃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