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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洛就这站在地,运集中在双眼,默默的注视着方的战场。作为一名军人,这种在一旁观战的会实宝贵,毕竟身在战场之中的时候,难到战斗的全貌。快,他就得出结论,豺狼人杀戮恶魔方炮灰的速度要快过狂战魔杀豺狼人的速度,快的不多,而在之狂战魔乎不会遭到什损失。等到豺狼人塞刀肉杀完,剩下的数不足以撼动一名狂战魔的主力部队,更还有一个压阵的六臂蛇魔。
兰斯洛忍不住,如他是豺狼人方的挥官,要怎样才可能打赢这一仗?
他在脑海中推演了遍,假设豺狼人可以分之的执行挥官的令,他也多能让豺狼人方的效率高一点、损失一点,无论如何也没法决狂战魔。
换个思…
世人皆恶魔们悍的个战斗力,为什恶魔们在血战中魔鬼推到巢了?有,一是焕的军纪,是混乱的。
焕的军纪味着们擅长打顺风仗,当面对像魔鬼这样全员精锐、配默契的敌人时,个的优势就会团队的配化,这迫恶魔在对阵魔鬼时必须投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兵力,用压倒的人数优势耗魔鬼的力、弹药和法术,后才能得胜。
作为一个挥官,不要假设己的军队有魔鬼们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