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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淮翻到的这两页话,讲的是白马湖畔集乡上的一段故。
集乡的富绅孙爷,是当地势大的里长一。
里长不是官职,朝廷将乡统计后,以一百户为一里,按照丁粮的多寡排序,多的户轮里长,作为地方衙门的助,掌核实地方户籍、催征赋役,以主持里内务。
名为衙门的差役,实际上,若没有里长的配,读书科举出身的地方官员是难以施的。
说白了,就是县官不如现。
现孙爷要过六大寿,是的,可他过寿的时和排场不寻。
时恰逢开年,秋粮催缴已近尾声,而白马湖一年受了洪灾,良田淹,丁户折损,秋收萧索,许多人过年靠凿冰钓鱼腹,怎会有余粮?
可乡却己抬了桌椅、凑了酒菜来给孙爷捧场,他们站在宴席桌边,不落座、不动筷,面有菜色,衣衫褴褛,当真是既隆怪异。
孙爷牵着添的美貌妾,让妾将这宴席独享。没到妾刚吃了半桌,就倒地不,来竟是白马湖底爬上来的黄妖,迷惑了孙爷为害一方。
乡亲们在人的点下,在凑来的酒菜中了克妖的符咒和药草,后黄妖诛,临死一口咬掉了半边孙爷。
——实在是个再寻不过的志异故。
沈淮却在旁认真批注,大是:
“这故有详实的地点、时间和,从来有实便能信三分,可见中有讲究,这灾人祸的故,为什会选在白马湖畔有名有姓的地方里面编撰呢?
中是否另有隐喻?
苏芽捧着话,着批注,这周子虽有分书生,思倒是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