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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秦京茹算是整个院里适当媳妇的姑娘了,没有一。
这个人没什我,真做到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这样的娘们,如是的爷们,说要砍死一个人,估计会战战兢兢给递刀。
而且就算哪落难了,哪变一无所有了,也不会离开。
可以这说,除了农村户口这個缺点,秦京茹浑身上下是优点。
这的一个姑娘配给傻柱跟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没什两样。
而且就算给了傻柱会,他也不中用啊,握不住。
就算李有旭不出,按照电视剧里的剧,秦京茹会被院里的人许大茂撬走。
跟了许大茂才是秦京茹的悲剧。
所以,不是出于对傻柱的报复,还是拯救秦京茹的悲剧结局,李有旭必须出。
李有旭从床底下翻出一双时不舍穿的皮鞋,再换上一身干净面的衣服,来到镜子一照,一个浓眉大眼的俊伙,不敢说肩书友吧,媲美彦祖肯定问不大。
收拾了,李有旭据记忆翻出了近八百块钱现金。
这八百块里大一分是他爹妈留给他的,有一分是他这两年参工作攒下来的。
已经预剧的李有旭这大院里住着一个诛仙阵杀不死的盗圣,哪敢钱放里呢?
做一切准备后,李有旭出门了。
“哥,点没?”
说话的是李有欣,一个八岁的萌妹子,也是李有旭的便宜妹妹。
两世为人,李有旭终于会到拥有一个贴棉袄的感觉了。
着这个萌妹子,李有旭来了一记摸头杀:“躺了两了,哥已经没了。哥这就出门买菜了,可能会晚点回来,和伱哥不要到处乱跑。”
“了,哥。”
李有欣乖巧点头。
长兄如父,打年爹妈走后,李有旭三兄妹依为。
李有欣一较懂,让李有旭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