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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城郊的上,骑乘在战马上的查尔斯子爵,一身戎装,身后跟着身披甲的骑士,骑士身后是骑士侍从和子爵亲卫,再往后则是普的领主卫队,后面是列成方块阵的普士兵。
查尔斯子爵身上的装备和身后的骑士没啥区,是具状板甲,顶多在装饰上更华丽,多插了羽毛,己打扮的跟开屏孔雀一样……
查尔斯子爵穿戴的甲胄罩如华丽,不是为骚包……
作为领主贵族,也是一支军队的挥官,将己打扮的十分鲜亮,不是为了美观,美观是一个添头罢了。
关键的作用是战场识。
整支军队里,查尔斯子爵的亮眼,士兵们一眼就能辨认出来,这在战场上十分要,要甚至不亚于将旗!
毕竟,这个时没有狙击这个军职,无论挥官打扮的多亮眼,不用担己远距离一枪魂。
真到敌军杀到领主挥官眼,军队差不多也败了。
从查尔斯子爵和骑士往后,武器装备的质呈现出阶梯分的递减效应。
到了后面的大众士兵方阵,无论是武器还是身上的服饰,杂乱无。
有的士兵身上有一套轻皮甲,有的则是普的民亚麻衣裤,武器也是长矛短剑粪叉武器应有尽有。
瞧不粪叉,粪叉可是这个时的民神器!
显而易见的,拿粪叉的是能备武器的征召农夫。
查尔斯子爵领可不是边境领地,用不着维持一支千人规模的备民兵团,所以在打仗的时候,需要征召农夫来充数。
征召农夫不光可以充当战场炮灰,还能充当后勤杂役,分封下的领主军队,是没有职业工兵后勤兵一说的,是征召农夫兼职。
当,经领主贵族在开战的时候,是不会让征召农夫站在一排的。
炮灰不能这用,否则容易敌人还没冲到眼,征召农夫整个军阵带乱……
身上有轻皮甲的上就是子爵领地里的民兵了。
民兵是一个泛称,像是乡村的治安队,城镇里的城防军,属于民兵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