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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真实的草莽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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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无日月,时间如飞逝。
  整整四个月的时间,丁洋废寝忘食,日日练功不辍,分别跟老顽童,一灯和瑛姑三人对练。
  一身功夫从生疏到熟练,临敌经验也越来越多。
  这其中,跟瑛姑对战的时候是最危险的。
  瑛姑当年为了寻找老顽童和裘千仞,曾经游遍大江南北,当时因为心中郁郁,性情偏激,曾经杀过不少人。
  她那双手,沾满鲜血,可不是个普通人物。
  现在虽然跟老顽童一起生活,性情收敛了不少。
  可是每次跟丁洋打到兴起的时候,阴毒的心性就不免暴露出来,眼中杀机凛然,招招夺命。
  所以真正让丁洋涨经验的,其实是她。
  另外两个,一个顾忌师徒名份,一个大慈大悲,更无杀心。
  跟他们俩拆招,只有一个好处,就是从他们的口中找出自己的缺点,再不断弥补,提升战力。
  这期间,丁洋也巧施手段,学到了瑛姑的阴寒箭掌。
  只是练熟之后,反而觉得没有九阴神爪和摧心掌这一类霸道的功夫来的酣畅,也就弃之不用了。
  至于一灯大师的一阳指,一开始丁洋倒是也惦记着。
  可是练到后来,突然有一天醒悟了一件事,高深武学,贵精不贵多,贪多更是嚼不烂。
  自己已经掌握了黄药师的弹指神通,这门手法跟一阳指有异曲同工之妙,威力不在其下,所以压根也没必要再去学习一阳指。
  再说,一阳指是段氏武学,一灯大师也断然不会外传的。
  所以后来丁洋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专心一志的修习九阴真经的内功,并且辅以九阴神爪等高深武功,战斗力越来越高。
  经过这四个月的洗礼,他的身形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不管是因为正式踏上了习武之路,还是因为在百花谷中吃着纯天然的玉蜂蜂蜜,外加其他山珍异果,总之他的身形变得更加欣长壮硕。
  虽然从脸上看,还是稍显瘦弱。
  可是那双灵动的眸子转动间,神光电射,气势充盈,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高手风范。
  这一天,已经是七月末了。
  傍晚,丁洋跟瑛姑对练完毕,一个人走到山谷最深处的飞瀑流泉之中,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一个多月前,史家五兄弟送回了九尾灵狐。
  史叔刚的内伤痊愈,功力不退反进,修为更深了。
  同时,他带来了襄阳城的一些信息。
  蒙古大军已经兵分三路,一路迂回绕道大理,一路猛攻四川,另外一路直扑鄂州。
  用不了多久,这三路大军将会汇合,猛攻襄樊。
  原著里,那场保卫战,以蒙古大汗蒙哥被击毙而宣告失败,忽必烈会放弃襄阳,北上去争夺汗位。
  可是现在,杨过似乎还留在绝情谷,外面已经几个月没听到有神雕侠的消息了。
  如果他不出现,那蒙哥大汗的下场又如何?
  靠自己么?
  虽然经过四个月的恶补,自己的战斗力一跃而提升到了6700,直追瑛姑的身手。
  可是靠自己,搞的定蒙哥么?
  电视里演的倒是很舒爽,蒙哥被杨过一剑拍死了。
  可是自己穿越到了这个年代,如果亲身去体验真正的两军交锋,战阵之上,成千上万兵马,就靠自己的随风拂柳,能接近蒙古大汗就怪了。
  这一方世界的历史已经大变,天道无常,真不知道秋天那一场大战,到底将以何种方式来结尾。
  一个弄不好,万一提前城破人亡,郭襄能活么?
  自己能活么?
  就算她活了,她真的能放弃一切,跟自己共探无限进化的天道么?
  丁洋现在没把握。
  不过他知道,事在人为。
  自己能有机会重活一回,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那一夜,他没再缠着三老练功,反而搬出了老顽童所有的珍酿,跟三位老人喝了个酩酊大醉。
  翌日,他没惊动任何人,自己一个人悄悄离开了。
  在山谷中磨炼自己,已经到了一种饱和程度,再练下去徒然浪费时间。
  还剩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自己不但要赶去襄阳,还得想办法在这一方世界闯出名头来。
  不真正经历血的磨炼,哪有资格把郭襄留在身边。
  封神不成,自己这条生命的意义也没了。
  所以丁洋义无反顾的走了。
  ……
  ……
  离开百花谷,丁洋一路南下。
  因为身无分文,走的时候又是悄悄离开的,也没跟三老要些盘缠之类的,所以只能靠两条腿。
  走到野外无人区时,索性提气施展轻功,如同一阵风一样狂奔向南。
  饿了就钻进树林里,打几只山鸡野兔烤来吃,渴了随便找条小溪,这个时代的林中泉水,清澈甘甜。
  喝起来比矿泉水还舒服。
  不知不觉中,丁洋的心态都变了。
  不像刚到这个时代那会,总是不自觉的会感觉到别扭,比如大便的时候,没有纸是很不爽的。
  可是四个月过后,他自己的思维模式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人也变得更贴近大自然。
  在这个古老的年代,虽然没了网络,没了通讯,没了亲朋好友,可是却多了跟自然亲近的机会。
  这天,这地,这风轻云淡,这味道……
  正当丁洋沉浸在大自然的和谐中时,突然鼻子动了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飘了过来。
  紧接着,远方隐隐响起尖叫声,喝叱声,犬吠马嘶,一片混乱。
  有人在行凶?
  丁洋心中霍霍狂跳,考验自己的时刻到了。
  当即眼神一闪,撒腿狂奔。
  一炷香时间后,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座小村子。
  里面至少三十多个穿着破烂铠甲的兵丁在四处乱闯,喝骂声,哭喊声连成一片。
  这些兵丁穿着宋朝的铠甲袍服,可一个个神情狰狞,面色漆黑,一身尘土飞扬,像是逃窜过来的。
  他们不但抢吃抢喝,还在抢女人。
  看样子,逃兵成患,自古皆然。
  眼看着一个精瘦的逃兵从一个妇人怀里硬生生抢下一个小孩儿,恶狠狠的大骂:“还哭,老子为了你们打生打死,让你服侍服侍老子又怎样?这小兔崽子,正好拿来下酒,也省的爷们粮草不够,还要去啃树皮。”
  说完,竟然直接伸手往小孩儿的脖颈处掐去。
  “住手,小孩子你也杀?还有没有人性了。”丁洋看的睚眦欲裂,猛地身形加速,一脚点在村口的老杨树上,直接飞身扑了过去。
  “吗的,哪儿来的土狗管闲事。你说住手就住手?”
  那个瘦兵仅仅只是停顿了一下,当丁洋冲进村子里时,他已经一只手捏着小孩儿的脖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婴儿的尖叫声戛然而止。
  而刚冲到近处的丁洋呆住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
  这就是草莽江湖,这就是原始落后的封建社会,人命贱如草芥,哪有什么该不该,又哪儿来的人性可言。
  自己真他吗好笑,还喊一嗓子。
  吼什么,装大侠吗?
  丁洋死死的咬着牙,看着地上的婴孩儿,看着妇人撕心裂肺的痛哭着,扑过去把婴孩儿搂在怀里,接着一头撞死在树上。
  那一瞬间,丁洋大脑一片空白。
  就感觉自己体内热血灌顶,双手就像有了自己的思维一样,脚下不受控制的疾闪而出,噗嗤一声响。
  五根手指生生的贯穿了那个逃兵的胸口,甚至抓裂了他身上劣质的铠甲。
  缓缓抽出手,看着掌心里还在跳动着的心脏。
  丁洋脸上的肉一阵抽动,猛地一把捏碎了那颗心。
  随后,血腥大屠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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