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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风尘侦探团 / 01话 杨月市 修正版

01话 杨月市 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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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满屋的血!
  地板上,墙壁上,家具上,全都是血……
  第一眼看到这种画面时,风尘也被吓住了。
  他没有想着去报警,迈开步伐往室内走去。
  越往里有,里面空气就越恶劣,血腥味夹杂着丝丝恶臭,他从口袋掏出手帕捂住口鼻。
  跟随着恶臭的气味,很容易就找到了尸体的所在房间。
  推开房门,里面的场景跟他料想的一样,这是一起残忍的恶性碎尸案件。
  这间卧室里非常整洁,并没有外面客厅里血迹溅洒的恶心画面。
  但……
  大床垫上平整的铺着一条洁白的棉被,一对枕头少了让人看着舒服的感觉,因为两个枕头之间……竖着一颗惨白的头颅!
  头颅的眼睛是睁开的,没有瞳孔的眼白看着极为慎人,正冒着一缕缕寒气。
  两条切口平滑的手臂分别放在床头柜两边,双腿呈倒八字形摆放床前的地上,最恐怖的是身子吊挂在天花板的台灯上。
  风尘拍了拍胸口,为自己鼓了口气,走到床前,带上随身携带的白手套,徒手捧起头颅。
  质感冰冷,还冒着寒气,看来碎尸有被放进冰箱冻过,大概是为了混淆尸体的死亡时间判定。
  切口很平整,初步判定是被电锯之类的利刃在一瞬间切下。
  死者融化后的身子没有血迹滴出,也没有被开肠破肚的痕迹。应该是被凶手一点一点把血液挤出来的。
  现场的一系列痕迹,都表明凶手是一个非常恨死者,且拥有变态心理的人。
  风尘把头颅放回原位,环视了下房间。现场收拾整理得很干净,可见凶手并不是为财而来,而是单纯的想杀死死者。
  风尘退出房间,他不是变态,相反特别厌恶看到这种场面。
  不报警的原因有两点,一,他还没有配备手机这种高档的物件。二,他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就在此时正守在门口的那几个人之中。
  风尘不是杨月市的人,他原先住在闻达市,是一名高中刚毕业的学生。在高考结束后,带着一张银行卡和一台随身笔记本电脑来到了杨月市。
  因为他所报考的大学就是杨月市第一大学——皇陵大学,从来没有不担心自己会考不上,他坚信自己的超级大脑。
  十多年前他曾和父母在杨月市住过一段时间,但现在已经完全忘完了,连这边的旧宅地址都忘完了!
  没办法,他只好按照脑海印像中模糊的记忆,四处摸寻十几年前住过的家,结果走错了门,来到了这。
  这不,摊上事了!
  他来到这家别墅门口时,看见有几个人围在门口,杂七杂八的说着什么。
  而他以为眼前这栋跟记忆中非常相像的别墅是自己家,于是,走了过去。
  “请问这里是风家别墅吗?”
  一位大叔说道:“风家别墅?小伙子,你走错地方了吧,这里是张家别墅。”
  “哦,原来我走错地方了。大叔,你们围在这里干什么?”
  好奇的风尘问出了这句话。
  “我们是这家人的邻居,就住在那边”,大叔指着对面的几栋别墅说:“这别墅主人张先生和我们是牌友,可是最近几天都没见他来打麻将,三缺一,玩不成麻将的我们就想着过来看看,可是打他手机也不接,按门铃没动静,门也打不开,喊他也没回应,窗帘都拉紧了。我们怀疑是不是出事了,正在犹豫要不要破门而入。”
  这时一位年轻女子说:“我们还是走吧,说不定张先生出门旅游,我们贸然破坏别人的大门不好吧!”
  风尘靠在门边嗅了嗅,脸色逐渐变得凝重,道:“不,恐怕真的出事了,里面有异味传出。”
  “血腥味吗?”那年轻女子皱眉问。
  “没错,这栋别墅封闭得这么严实,实在不像是有人居住在里面,却有血腥味传出,不是很奇怪吗?”
  年轻女子和其余二人对视一眼:“我们怎么没闻到血腥味?”
  “我闻不出!”
  “我也没闻到。”
  “你们闻不到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也只闻到了一点点”,风尘解释说。
  从小就跟父母一起见那些形形色色的尸体,对人体血液和腐烂味道很是敏感。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们还是进去看看吧。”
  “可我们要怎么进去?”
  “小李,你和老张关系那么好,一定有老张别墅的钥匙吧!”大叔看向女子。
  “啊?哦,有”,年轻女子稍微愣了下,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递给风尘。
  风尘接过钥匙,刻不容缓的打开了门,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场景。
  在别墅内一番搜索后,他很轻松的找到了几样可靠的证物,回到门口。
  “里面怎样了?”大叔看见门口的血,就没敢进。
  风尘应道:“我不知道里面被分尸的那个人是不是张先生,但凶手就在你们之中。”
  “什么?分…分尸,有人被分尸了?”大叔瞳孔放大,不敢相信,显得极为惊讶。
  “张先生一天拈花惹草,估计是被哪个情妇杀了吧。凶手怎么可能在我们之中,你倒是说说是谁?”女子冷言以对道。
  “就是你!”
  风尘指向年轻女子。
  “哈哈,我是凶手?你才来没多久,就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看来一定是位大侦探咯!”年轻女子嗤笑道。
  “很遗憾,我连侦探都不是,何谈大侦探。”风尘淡淡道:“让我认定你是凶手的原因是——你之前所说的话。”
  “什么话?”
  “当时我只说了有异味传出。你立马就说了异味的来源是血液。你明明都闻不到气味,为什么会知道是血腥味呢?”
  “答案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
  “不,我不是凶手”,年轻女子后退一步:“我…我…我听到你说别墅里出事了,我下意识就联想到有人死了,所以才猜测是血腥味……”
  “这也不对劲吧,就算你是真的联想到有人死了,第一时间想到的为什么是血腥味?一般人应该会第一时间想到尸臭味吧!”
  “我…我……”女子还想狡辩,却吞吞吐吐的说不出话。
  风尘丝毫不给女子想借口的时间,立马提出第二个疑点:“还有,我明明都说了,并不确定被分尸的人是不是张先生。你却一口咬定,被分尸的人是张先生,想用情妇之名转移罪责。”
  女子双眼空洞无神的摇着头:“不是……不是……我不是凶手。”
  “你就是凶手,你应该很清楚作案工具留在现场是什么后果,死者血液溅撒满屋,你身上总会有一些没洗掉的死者血液。现在有太多证据都能指证你是凶手,别告诉我你不认识这个手镯。”
  风尘拿出案发现场搜到的镯子,摆到女子眼前。
  要想快速解决一件案子,必须要以迅雷之势施以心理压迫。
  女子最后的心理防线终是崩溃了,跪倒在地,哽咽道:“是他不好,这都是他自找的,全都怪他。他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如有违背,五马分尸,血液干涸。
  可是他竟然背着我在外面找女人,渐渐的冷落我。哈哈,于是,我就成全了他的誓言,帮他五马分尸,放干血液,血,好多的血,没想到这样的人渣流出的血竟然是红色的,哈哈……”
  风尘叹气摇摇头,这个女人已经疯了,看来分尸的过程对她的精神有很大的刺激。
  之后,女人就被另外两人送去了警局,报了案。
  而风尘,在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在最糟糕的「露宿街头」前,找到自家旧宅。
  这是一套外表看起来很旧的单人别墅,风尘从口袋内掏出一把挂着房卡的钥匙。
  咔嚓——
  门打开了,风尘松了口气,总算是没走错地方了。
  他推门而入,看到宅内的场景后,瞬间懵了。
  入眼全是铺满灰尘的家具和地板,开门时所溅起的灰尘,让他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咳……”
  哎,看来今晚有得忙了……
  ……
  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风尘如愿以偿接受到了录取通知书。
  他很自信,但不是盲目的自信。
  他拥有着超强的速记的能力,能把一件事情短暂性的记下十几个小时,隔天就忘完了的那种。
  所以,只要在考试前,把要考的知识点强行记下来,就可保证考试无忧。
  明天早上就要去大学报道了,有些事有必要提醒一下。
  风尘来到了公园,晨跑了几圈,随后,厚着脸皮跟着一些老大爷练了会太极,直到晨练的人散完。
  接近八点,他感到饿了,看了看口袋里的几张皱巴巴的零钱,朝着街上的早点小铺走去。
  家里没有人,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国外去了,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所以吃饭的事,还是要到外面解决。
  来到一家包子店,老板看见风尘,笑着说:“小伙子,又来了啊,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去吃吧!”
  风尘见怪不怪的走到了他的老位置,坐了下来,快速消灭早点。
  他每天早上十点左右都会来到这家店里吃包子,每次都坐同一个位置,所以老板也就记住他了。
  时间久了,老板会在十点左右帮风尘把包子准备好,风尘也确实没爽约一次,每天都来。
  不消一会,风尘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抚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闭眼小憩一会儿。
  “大叔,明天就不要做我的份了,我明天要去上大学了,不能来了。”
  店主笑着点点头,拍着风尘肩膀说道:“小伙子,好好学,争取做国家栋梁啊!”
  风尘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
  想到明天就要开学了,他觉得自己也该置办一下行头了,来杨月市的时候嫌麻烦,所以什么都没带,只带了自己用了多年的笔记本电脑。
  付了早点钱,风尘朝街市而去。
  先去自动取款机取了接近一万元出来,五千多交学费,一千元充饭卡,再拿几百去购买衣服,剩余的三千左右留作急用。
  来到服饰城,他朝着自己理想的服饰区走去,一路走去,颇有些回头率。
  风尘气质干净,加上父母把他的颜值基因生的不错,让他也算是一位男神级别的帅哥了。
  终于来到目的地了:风衣区。
  风尘早就想卖一件风衣来穿穿了,最好再添上一个烟斗……
  迅速浏览了一遍所有的风衣,心里有数了,默默的计算了一会,终于决定出自己要买的风衣了。
  那是一件不算太厚的布衣制的灰色风衣,长度能遮到半截大腿,配送着一条灰色腰带,穿着尽显神秘。
  好的,就是它了!
  他买了两件同款的灰色风衣,留作换洗,再顺便置办了几条牛仔裤和休闲裤、几件衬衣,最后花了接近一千元,才打道回府。
  路上进入超市买了几包方便面和一些零食,为了以防万一。
  回到家里时,已经接近一点了,撕开了一盒快餐饭盒,倒进锅里热了热,粗略的把午饭带过去了。
  他的饭点从来都不确定,反正就是饿了就吃,还懒得自己弄饭,一直吃着快餐饭和方便面,偶尔出去换换口味。
  饭后风尘来到地下书室,书室非常大,有很多书架。
  书架上摆满了书,尤其是侦探文学类书籍。
  来到一个座椅前,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打开上次没看完的书认真看了起来。
  一边看着书,一边在笔记本上画着什么,神情极为认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他仿佛算准了时间点,在晚上七点时,起身伸了个懒腰,合上书,放回了书架,露出半截在书架外作标记。
  然后打着哈欠的往浴室走去,来到浴室,往浴缸里放着热水,慢悠悠的摸出身上所有东西,放在浴缸旁边的白玉石台上。
  接着脱完了全身衣服,丢进了洗衣机,关上了放水器,惬意的躺进浴缸。
  舒服啊!
  洗完澡后,风尘把家里该洗的东西都拿去洗了,该整理的垃圾都整理好了,放在了门口内,该收拾的都收拾了,
  明天就要走了,也是该收拾一下家里了,他是那种不劳动则已,一劳动就势必要弄完才肯休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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