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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四节 中文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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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市上的群众纷纷转过身来。
  洛阳非比长安,胡人的客商,一般到长安便驻足而止,大部分不会再往东去寻找新的商机。长安带给他们的利润已经足够大,没有必要再费时日跑去另一个产品和需求一模一样的诸夏都市。再一个,虽然两个都市的城区主要都塞满了宫殿建筑,单就城内居民来说其实不多,但是长安附近有人口达五六十万的陵邑,且由于西汉中央控制地方、打击地方豪强的政策,在这些陵邑居住的都是从全国迁到关内的豪家,不论从消费者的数量还是消费力上来看,都远远超过洛阳。因而,在洛阳的市上,见到外域的人基本上还可以算一种不太寻常的事情。
  大家纷纷围拢过来。天依一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见众人围堵过来。不少贫民都好奇地探头看向自己。
  “之前从来没见到过!”
  “在这市上行贾的,皮肤这么雪白,当是胡人了。”
  围观的人群这么讨论着。有人认识吕聿征,便上前和他攀话。
  “阿吕,你几时收了这么一个胡姬的?就别抄书了,要不要找兄弟几个赁点钱,开垆卖酒啊?”
  现场一阵哄笑。
  “文平弟,我李某今日敬服你了。时下刚好进了一本讲房中术的书,现在可以紧急借你看两天,补一补。”年长的书籍商人朝他揖拜说道,又引起一番笑浪。
  “与你五百铢,把她转手到我手上怎么样?”一个稍瘦的商人从布袋里摸出一百多枚铜钱,顺势去牵天依的手,不过立即被陈季拦住。
  “什么胡姬!这位姑娘是自南方海国流落此地的,生活不容易,还请大家不要为难。”陈季干笑几声,朝人们说道。
  “原来是海夷啊。”人群又爆发出一阵嘈杂的声音,“没错,也是这个肤质。”
  天依只是静静地跪坐在吕生左侧,不敢发一言。
  “小姑娘,听不听得懂人话?”人群中有人喊道。
  “海夷都讲鸟语,‘州鍖州焉’的,谁听得懂汉说啦!”
  “我能通汉说。”天依突然开口道。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呼声,还有撮口吹哨的。
  “这口音,确实是个海夷。”观众迅速识别出了她缺乏浊声母的口音。
  “这个越姬还文绉绉的呢,小弟你就说吧,到底几百铢?一千铢我是出不起啦。”
  今日在市上的状况似乎间接佐证了她前些天被吕聿征和陈季救起之前的境遇是多么凶险。
  “我不仅通汉言,还能写字。”洛天依用目光扫扫众人,又引起一阵声潮。
  “老子活了二十四年,一个大字不识,你一个越人还能识了汉字不成?”
  “你有所不知,文平弟可能是天天晚上手把手教她字呢。”书籍商人突然插话道。这个段子深得人心,不少人捧着肚子大笑。天依一开始并没有反应过来这个笑话除了荤以外还有什么内容,但是她迅速想起来了,在先周秦汉的时候,“字”这个字承担的词义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文字,一条是哺乳。
  “我都要岔气了!”有个站在书籍商人旁边的年轻人费了很大的力气收住笑声,拍拍他的肩膀,“李先生,太厉害了!”
  “我看当朝一千石以上的官,没有几个人才学超得过老李了!就算他们来了,也得拜你作先生!”人群帮衬道。
  街衢上充满了欢快的气氛,唯独开摊的三人脸色不快。
  “小女子,既然你说会写字,那就考你几个。”书籍商人收收黄腔,走到天依跟前。
  天依看着他,点点头。
  书商转身挤出人群,到自己的摊位上取来一卷木牍,摊在摊板上。
  “文平弟,把你的家伙拎出来。”
  吕聿征解开麻袋,从里面拿出墨块、木碗和毛笔。天依轻提毛笔,稍微试了试手感,随后拾起墨块开始研磨。
  人群非常专注地盯着她。
  “看起来还有那么两下子,应该是一个常用笔的人。”书籍商人对他们解释道。吕聿征在旁边不语,只是笑,毕竟自己在她来的第二天就已经见识过这个女子的笔法。
  “那叫她快点写几个字露两手啊!”有人催促道。
  “好。我考你《书》里头的几个字。”书商对天依道。
  天依伏案准备写字。
  “王左杖黄钺……”书商慢悠悠地说出头五个字。天依不紧不慢,沾了墨水,在牍面上写下“王左杖黄钺”这五个字,然而又不收笔,继续往下写出了“右秉白旄以麾”。这是她自穿越以来第一次正正经经地用毛笔蘸着墨写字,这让她一度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从前在家练字的时光。非常亲切。
  这一行字写下来,书籍商人和人群都感觉很意外。
  “不是五个字的吗?怎么变成了十一个字?李先生你看看。”有人问道。
  “她是把我的下半句也一块写了。”李商答道。
  “喔,这样的吗?!”
  趁人群讨论的时候,天依已经又写出了“曰逖矣西土之人”。
  “这是《尚书》中的《牧誓》。”天依搁笔抬头道,“殷纣暴虐,周武王起诸侯之兵共讨,于朝歌城外牧野与帝辛战。这位先生要考我的,就是周武王拿着武器面向诸军将士,即将发表誓师演说的段落。”
  “想不到人家一个海越来的姑娘会写字,还读《书》呢!”李商向周围的人道,“看看你们!”
  “文平弟晚上教得好啊。”对面腆着脸皮回应道。
  天依不理会他们,打算继续往下写。
  “等一下!我给你换张帛。”李商取走竹简,又折回去,拿出一张帛纸,递到她案上。天依又从“王左杖黄钺”开始写,人们喧闹地讨论着。
  一辆施轓车被仆从簇拥着在旁边的街路上驶过,里面坐着一个穿绯色绸子深衣的少年,看起来十四五岁,还没有到加冠的年纪。
  少年看了看那边聚集的人群,叫车夫停下来,随口叫住往那边去的一个路人:
  “那儿在干什么?”
  “听说市上抄书的带了一个外方人,长得可好看了。”路人道,“还会写汉字。”
  “这有什么稀奇!我父亲府里的侍婢,不管是胡女还是越女,都会写字。也就你们这些皂民没见过世面,才这么大惊小怪的。”
  “尊驾说得是。”那个平民赔笑道,“不过听说她还会读《书》呢。”
  穿绯色衣服的少年沉默了一会,又开口道:“也没什么稀奇的。她八成是初学几节,就骗骗你们这些不懂半懂的人。你问她里面有什么深意,她未必能答得上来。”
  “尊驾说的是。不过她连人带字都还很好看呢。”
  这回轮到车夫替主人开口:“也没什么稀奇的。就是你们见识短,所以觉得好看罢了。”
  “对,就是这样。”少年点点头,对车夫说道,“继续走。”
  “哎,尊驾,您府上是哪儿啊?能不能过几天去您那谋个差事——”那个平民对马车扬起的路尘拜揖道。
  “我父亲是霍骠骑司马。”马车上远远地传来人声。
  天依在写到“吾子勉之”以后,将笔放在了一边。帛纸上整整齐齐地排满了秦隶字。由于市上的人都只习一点简单的小篆,天依昨日又从吕生笔中得知当局不准皂民使用汉隶,违者会被逮捕,所以只能写和篆书字体比较像的秦隶。
  李书商等到字迹稍干以后,揭起来看了一看。
  “我看这个人写得比文平弟你还好呢。”书商叹道,“三十铢,我要把它随身带着。”
  当然了,天依想着,自己的隶书是临了好几年《曹全碑》临出来的。虽然今天写的并不是《曹全碑》上的今隶,而是古隶。
  人群争相挤出头来看这张帛纸。
  “虽然我一个字也不识,但我也能看出是写得好的!”
  “可惜啊,要是个汉家男儿,又幸好生在贵室,得官何止一千石啊。”
  似乎市上的人都比较喜欢拿一千石这个官阶来开玩笑。直到后来,天依才知道,原来掌管洛阳市场的主官,官秩就在这一阶。看来市政管理部门自古以来的风评就不怎么好。
  “真是才色兼得,文平弟你受用了。”书商把口袋里的八枚钱放到案板上,取走帛帖,朝吕聿征嘿嘿一笑。
  “说什么呢……”吕聿征摇摇头。
  陈季在一旁专注看天依写字,竟然忘了卖鱼。
  “在下从吕生学字六个月,也尚未习得五百个字。姑娘是怎么一夜就……”
  “你还真以为是吕兄这两天教我的呀?”天依冲他耸耸肩,“家学如此。”
  所谓的家学,其实就是中小学开的书法兴趣小组和大学里的书法社团。
  又有几位书商抱着书卷前来求天依抄书。吕聿征把包囊打开,抱出提前预备好的木牍,摊在桌面上。人群稍微散了一些,但还是有很多人围着看外方人写汉字。
  “文平弟啊,人家的字确实写得比你好。”李先生一边看着天依抄字,一边捋着胡须说。
  “这也不怪吕兄,”天依道,“我的字,是用墨和笔喂了好几年,才练出来的。”
  “海夷也习汉字乎?”李先生眯了眼问。
  “我们那边是的。”天依只能这样说,“诸位也别光看着,我旁边的陈兄捕鱼是一把好手,应该是有方的。好的渔人,他自己不用多费力气去打捞,那好鱼自己就上他的网来了。我世居海上,在汉地能看得上的鱼实在不多,唯有陈兄捕的肉质算是较正的。”
  “是这样吗?”人群讨论道。
  “我之前也买过阿陈的鱼,感觉跟其他家的差不多啊。”
  “你懂什么?人家代代吃这个,看起来从前也不像是过穷日子的人,口味总比我们这些吃砂子的灵了。”一个布衣兄弟悄声道,“你不买,我可要先试试。万一等过两天,他的鱼贵起来,你怎么办?”
  陈季看了一眼天依,眼神里充满感激,马上开始向大家出售生鱼。
  天依在抄写了十几支简牍后,感到右臂有些沉重,眼睛也有点疼。
  “我来吧。”吕生对天依说,“你已经写得够多了。”
  “不行,我们就是要这位越女子抄,她抄十支,我们给三铢;你抄,我们只能给一铢。”书商们连忙拦住他。
  “那你们给我笔,我也一块抄。”
  “笔和简牍难道不应该是你自己带的么?”
  天依看向吕聿征:“还是我来吧。”
  “想不到阿吕挺怜香惜玉的嘛!”旁边的人打趣道,“什么时候请我们来吃喜宴啊?”
  “你们说什么呢!”吕聿征有点生气,不过天依顾不上这些,只是奋力抄书。她想起了自己读小学的时候抄课文的经历,不过那会是用钢笔和自来水笔,从来没用毛笔这种软质笔抄过大段文字。书商送过来提供抄写底本的文献除了儒家典籍以外,还有一些下层常用的书,比如医药、果树种植、吉凶占卜之类的。天依越抄,提着毛笔的手越感觉酸痛。但是为了三倍的工钱,还是只能咬牙坚持下来。这还是她大学毕业以来第一次接触纯粹由体力支撑的工作。
  人群慢慢散去,各自进入繁忙的市易生活当中。不过也有新到市上的人从熟人口中听说了早上的事,过来看越人抄书。吕聿征自己又去找书商借了一支毛笔,同天依一块抄,卖完鱼的陈季坐在摊上帮两个人研磨。一直到中午散摊,天依跟吕聿征二人合力一共抄了一百七十根简牍,两个人都抱着右臂吃痛。
  摊上杂乱地摆着三十几枚钱子,其中几枚是陈季则通过两篓鱼赚得的,还有若干枚是刚才的帛书之酬。
  “六十七铢,”吕聿征吃惊地看着这些钱,“另外陈兄你也有二十铢。”
  “这可是你六七天的日给了。”天依笑着用左手擦了擦汗,然后又抱紧酸胀的右肘。
  “今天能赚这么多,竟完全是有赖于洛姑娘。”陈季叹口气,“我们两个男儿汉,每天加起来只挣不到二十五铢,不及今天的三分之一。”
  “毕竟我是‘海夷’,比较有噱头。”天依耸了耸肩,“如果我也跟吕生一样是个男子,那今天最多只能帮你多赚十铢。”
  这颇有种出卖色相的感觉,天依想着。
  “好了,我们收拾一下,去市上其他地方看看。”陈季将两只鱼篓套在一块,背在身上,顺带把吕生的书囊也一块拾起。天依跟在陈季和吕生后面,一边走,一边看街路两边的店面。三人在人群中穿行,拐了几个弯,最后到了一家米店门口。
  “哟,又来粜米了啊。”米摊的老板正坐在地上休息,见到他们两个人来,随口呼了一声,“最近米价有点涨,你们得买少一点了。”
  “你们从前平时是如何买的?”天依问吕聿征。
  “两天一顿米,一顿饭要吃半斤左右。”
  “要吃这么多?”天依有点惊讶。
  “姑娘素来吃的,我看也是半斤呀。”吕聿征对天依此言感到有点奇怪,天依这才想起来汉代的斤两重量大约是现在的一半。
  “米价一斤两铢,大约折算下来,一天是半铢左右。所以我们每次都是来各人买一斤米,然后吃四天,两顿米饭。这几天为了保证姑娘的餐食,当然就特殊一点。”
  “现在吕兄可以一天吃两顿米了。”
  “如果是一天两顿米,那我们二人一天合是四铢。”吕聿征算了一下,摇摇头,“顿顿都吃米,太贵了。”
  “一点也不贵。”天依笑着点点头,“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也该吃点好的。我们今天有快七十铢的钱呢。”
  “既然姑娘坚持如此的话……”吕聿征遂转向米商,“不管涨成什么样,称十六铢的米。”
  老板觉得有点诧异。
  “阿吕,你是要出远门啊?”
  “倒也不是,家里最近有些……客人。”吕聿征解释道。
  老板忽然注意到了站在吕聿征身后的天依,随即脸上露出一番笑容,点点头。
  “原来如此。这就给你称。”
  吕聿征从囊中拿出盛米的小袋子,米店老板舀了二升许的米,倒进吕聿征的米袋。吕聿征从来没一次性买过这么多米。
  “我的店都快被你搬空喽!”老板开了个玩笑,“不过养人嘛,应该的,应该的。”
  陈季也买了两斤米,看起来他下午准备补充体力,钓更多的鱼上来。三人从米店走出,又购置了一些平时日用的物什,方才回到码头上。时近正午。天依顺带在市上买了一些够七天用的调味料。
  吕聿征坐在船上,看着左手上还剩余的几十铢,忽然感觉有点晕眩。
  “我先前说过,日给十铢,分给两个人用,那再怎么分也只能是两个人一起挨饿。”天依朝吕聿征说道,“你以后也可以灵活点,想些其他的法子。”
  吕聿征点点头,心里却始终有点哪里不太得劲的感觉。
  陈季松完绳子,跳到船上,拾起木桨,将船推离码头,三人开始返程往回赶。木船在正午的洛河上摇晃,太阳很毒,天依不停地舀河水拍打自己的脸。由于吕聿征右臂酸胀,所以陈季安排他在右侧推桨,让左手发力。就算如此,吕聿征也咬着牙,很奋力地划着。
  当二人拜别陈季,步行回到住处,已经是正午时节。两个人的衣服都被晒得湿透。吕聿征顾不上这些,放下背囊,急忙钻下厨去煮饭。过了好一会,端了两副食案进屋。
  吕聿征对这一餐饭表现得很有感情。他没有立即动筷子,而是看着米饭发了会呆。
  “不适应吗?”天依有点猜出他的小心思。
  “我看到它,脑袋里想的只有:太贵了。”吕聿征摇摇头,扶了扶额头,“我还是习惯粟饭和稗子。”
  “粟饭确实值得一吃,我们外方就有句老话,‘山西的小米养人啊!’”天依的脑中浮现出阎锡山握着筷子说这句台词的影视剧名场面。
  “这么一说,你们那个地方的粟米想必是佳品。”吕聿征并不知道天依玩的是什么梗,也不知道山西这个地名指的就是他北边百里许的那个地方。他记得有些老人似乎会把骊山之西的地方叫做山西。
  “哪里的粟都一样,你若吃不惯大米,继续吃粟对身体也不错。”天依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一根腌菜放入口中咀嚼,又将一筷子饭送入口中,“我是觉得稗子就不必继续吃了。当然,如果你馋不住,我也不会拦你的。毕竟每个人都有喜欢的口味嘛。”
  “下顿我再吃回粟饭。”吕聿征笑一笑,拾起筷子,鼓起勇气伸向米饭,却发现在自己做思想斗争的这段时间里面,天依已经解决一半了。
  吕聿征举起饭碗,扒了一大口,闭上眼睛慢慢地咀嚼了好一会。淀粉与大米混合产生了美妙的化合物。
  “真甜啊!”吕聿征把米饭咽下后说道。
  或许贫民对米饭的口感是这样的。自己在穿越之前天天吃,反倒感觉不出来了。这跟粽子是一个原理,年代比较早的时候,一年也吃不上一顿粽子,大家就天天馋着等端午;可是自己所处的年代,天天都可以在公司楼下买到各式各样甜甜咸咸的粽子,反倒对粽子的兴致不是特别大了。
  “珍惜现在的别样感觉吧。”天依吐了吐舌,“这个味道,以后你或许也就习惯了。”
  ——第四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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