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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判决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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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城位于南方,地处平原,坐落在黄江长河交汇之处。它不仅具备着水、陆、空三线交通运输的大城,还是一座集现代化科技研究为一体的现代化都市。这里的环境优美、科技发达、地产丰饶,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地。
  可是即便如此,这座城市里的居民也并非人人富埒陶白。有钱人过着贫穷者难以想象的日子与生活,穷人的日子却是千篇一律的勤俭节约,亦或是装腔作势,给人一种财大气粗的错觉。
  城西“孤儿福利院”是芜城里一所较早成立的孤儿院,但是这所孤儿院却并没有近几年新建的孤儿院那般清爽明亮,或许是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倒显得几分破败。尽管如此,这所孤儿院平日里也满是欢声笑语,满是温馨。
  可是今日孤儿院内却沉浸于悲伤的氛围之中。
  老院长看着老式电视机内的新闻播报着三日前第十高中杀人事件的最新进展,眼泪不禁如雨点般的落下,滴在一本名为《刑事诉讼法》的新书上,片刻就将一张崭新的白纸打湿。
  老院长姓叶,名字叫叶知秋,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性子慈祥和蔼,十分疼爱身边的一群小家伙们。黄金宝从小在她身边长大,二人情感宛如祖孙,现在见他面临牢狱之灾,未来几乎被毁掉,她如何能不伤心?
  只是伤心无用,黄金宝杀了人是事实,即便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宁裳裳,他杀了人是不可辩白的实情,一场牢狱之灾是逃不了了。但是老院长却不甘心,她想做些什么,她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翻阅一切可以借鉴的法律资料,从中寻找一切有利于黄金宝最终判决的案例与法律条例。
  这一翻就是两天一夜,平日里精神矍铄的老太太,现在却苍老得可怜。孩子们都很心疼,纷纷劝她去休息,可是她的倔强让孩子们头疼。
  宁裳裳躲在房间里,蜷缩在床上,怀里抱着一件白色蕾丝连衣裙,那是出事当天黄金宝为她买的裙子,很好看,可是她现在已经没了欣赏它的心情。
  许久之后,她起身下床,将裙子叠好,连带着一条白色印有可爱皮卡丘图案的内裤奉为至宝般得将它们收在破旧却干净的小衣柜中。
  第三天下午,她们收到了法院审判通知书,四天后将会公开审理黄金宝杀人案。
  事情发生后的第七天上午八点半,老院长带着宁裳裳、横雯、宋晨、龚子成几个参加高考的孩子一并踏入法院。
  原告方是原名张金贵的猴子哥的父母,他们重金聘请了一位知名度极高的律师作为诉讼人,被告方辩护人是一个孤儿福利院的院长。
  走过规规矩矩的开庭流程后,黄金宝被两位法警押送至被告人席位。
  此时的黄金宝此时已不复以往的阳光风采,尽管他看向老院长与宁裳裳时露出了微笑,却难以掩饰他眼中的黯然与沧桑。
  老院长瞬间老泪纵横。
  黄金宝深深地垂下了脑袋,不敢再去看老院长。
  审判正式开始,原告律师上交法医从张金贵喉咙伤口处提取的唾液DNA鉴定书等证据后,开始对黄金宝进行着严厉的口诛笔伐:“受害者张金贵与其三位朋友在第十高中考场内偶遇宁裳裳,想和宁裳裳交朋友,属于正常社交范畴。这一幕恰巧被宁裳裳的玩伴黄金宝看见,黄金宝性格狭隘,不许张金贵与宁裳裳的接触,随后双方发生了口角,并大打出手。没人想到黄金宝腰部被撞伤后兽性大发,用牙齿咬穿受害者张金贵的喉咙,导致张金贵当场死亡。”
  “你胡说!你颠倒黑白!不是这样的,审判长,他在颠倒黑白!”听见对方的律师如此信口雌黄,将一切过错如数推给黄金宝,宁裳裳再也坐不住了,她站了起来,指着律师大声辩解道。
  审判长眉头一索,连敲三下法槌,沉声道:“法庭上,请被告亲友保持肃静。”
  法槌敲击声,清脆响亮,在这并不宽大的审判厅内回荡开来,宁裳裳甚是委屈,却不得不闭口坐下。此时原告律师面容露出一抹笑意。
  老院长深深地看向原告律师,沉声道:“审判长,我有不同意见。”
  “被告辩护人请说!”
  “事件始末并不是原告律师说的那样,事实是死者张金贵搭讪宁裳裳未果,想要强行将宁裳裳带走,被离去购物归来的黄金宝撞见,黄金宝为了保护宁裳裳率先动手。可是黄金宝孤身一人,敌不过以张金贵为首的四人,很快就被他们制服。不知道死者张金贵平日里是否胆大妄为,无视法纪,他竟然当场就想要性侵宁裳裳。宁裳裳衣服被他撕碎,那件破碎的衣服已经作为证据上交法庭。黄金宝在被制服的情况下,眼看着儿时好友受到侵犯,心智无法冷静下来,危急时刻爆发潜能,挣脱了邹苟与娄洛的束缚,与张金贵缠斗在一起,最后失手咬死了张金贵。这一切都是张金贵限制宁裳裳人生自由在前,黄金宝动手在后。张金贵欲要侵犯宁裳裳在前,黄金宝杀人在后。他这是在防卫!”
  审判长点了点头,拿起一份指纹鉴定书看了看,说道:“裙子是的指纹确实是属于死者张金贵的,对于这一点,原告律师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原告律师点了点头,说道:“有!那件裙子上有张金贵的指纹不假,可这并不能说明张金贵有要侵犯宁裳裳的想法。要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肢体冲突,彼此身上留下指纹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被告诉讼人的陈词与证据并不能表明犯人黄金宝属于正当防卫。”
  审判长再度点了点头,说道:“被告诉讼人,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嘛?”
  老院长此时此刻已经是满头大汗,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说道:“审判长,学校当天的监控属于损坏状态,没能录制现场的画面。因此我们能提供的证据只有这么多了,但是,黄金宝这个孩子从小是个孤儿,在我身边长大,他的脾性我非常清楚。他从小就懂事,十岁以前协助我管教弟弟妹妹们,十岁后自己出去找临工,赚钱给我补贴孤儿院。他心态乐观,积极向上,待人友善,与街坊邻居们相处得十分融洽,任何认识他的人都会对他赞誉有佳!试问,这样一个孩子,怎么会因为一点小事率先动手呢?”
  审判长听后看向原告律师,问道:“原告律师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原告律师说道:“审判长,无论被告黄金宝人缘怎么样、脾性怎么样,但是他杀人是事实,他亲手终结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使得年过花甲的死者父母痛不欲生,影响了一家乃至数家的幸福。还请审判长慎重抉择。”
  审判长说道:“我们在距离现场外一百米的厕所内找到刺伤被告黄金宝的匕首,但却无法提取指纹,经过刀具识别,找到销售地点确认为邹苟所购买。除此之外,因为学校方面没能提供监控视频,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取证。因此我们派遣过取证员向死者张金贵和被告当事人黄金宝的生活圈子进行走访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死者张金贵无固定工作,常出入夜店等场所,有过多次斗殴经历。”。
  “被告黄金宝,在孤儿院长大,平日里人缘不错,经常外出打工。与他一起打工的员工和雇佣他的店主店主对其评价均为正面评价,只是这些评价并不能定性黄金宝为防卫过当。”
  “下面休庭三十分钟,我要与陪审员一起商议最终判决结果,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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