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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一个普通男人的普通前半生 / 第六章 滋味

第六章 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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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顿饭吃得比往常还要安静些。就喝稀饭的哗啦声和夹菜时筷子和瓷盆清脆的碰撞声。老父亲照旧吃得很慢,让两人等了些许时候才吮完筷子放下,老母亲结果碗筷拿去洗了。
  小小的房间里只剩下父子两人。老父亲拿来茶杯,微微哆嗦着手递给汤天意一根烟,再伸手用打火机点上。汤天意有点懵,这还是父亲头一次给自己点烟,之前知道自己偷偷摸摸抽香烟还给了两个毛栗,虽然最后也没多说,但是汤天意也没再敢在父亲面前抽烟。之后老父亲才给自己点上一根,深深了抽了一口,呼出。火星隐隐闪耀。汤天意已经算是老手了,却像第一次抽烟一样,差点呛倒。
  老父亲终于开了口,声音有些沙哑,隐约有痰鸣。他说的有些迟疑:“那个人,你感觉怎么样。”
  汤天意放下烟,挠挠头,咧开了嘴,忽又赶忙敛起了笑容:“挺好的。”
  “人家看得上你吗。”
  汤天意突然迟疑了,但想起午饭的种种,似乎有没来由的自信:“我觉得行。”
  老父亲不再问了,只是微皱的眉头舒展了些许,慢慢吸着烟,头往斜上方仰起。良久,才看着汤天意:“要好好对人家,只能好好对人家。”汤天意持烟的手微微抖了抖,重重点了点头。
  外头的水龙头停了,老母亲用身上的蓝布简陋围裙擦着手走过来。只是扯起一抹笑容:“天意,马上你大哥也要回来了。我和你老子的想法都一样,我们家条件不好,可能都要你们去做上门女婿。”
  接着看了眼闷声喝茶的老父亲,又轻轻摇了摇头:“我们最放心的是你,最担心的也是你。”
  汤天意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着坐在一旁的爹娘,掐灭了手中的烟,扔在脚下慢慢捻净火星,呼了口气,抹了把脸:“我会好好的,不管是对她,还是对我。”
  汤天意是有话直说的性子,他自尊心极强,有所忍有所不忍。他也没想倒是个入赘的形势,但是之后该怎么做,当爹娘的已经给他敲打了一番。毕竟不是自己家,毕竟又是自己家。
  是夜,夜色如墨,星月杳杳。清风阵阵,树叶嚣嚣。平房里只留下风叩房门的声响。
  老爹娘已经睡下,已经纠累了一个白天。汤天意的房子里还有一丝火光,一绺白烟。他想的很多,午时的甜涩,夜来的沉重。他感觉肩膀上有了隐隐的担子。不来自任何外人,只来自他自己。
  而此时另一边的小渔村。一户二层房人家。正是王德元一家居住的地方。王德元和王珍娟刚刚“谋夜生”回来。两条土狗早早迎了过来,护送回家。
  放下竹蒿、木桨、长海兜,摘下夜头盔,把捕倒的水物先放到一边,夫妻俩把沾了泥土和草茎的胶鞋脱下,换上一双胶拖鞋。脚上还沾着几片三叶绿萍,麻利地卷起裤脚慢慢地把脚伸到水池子里,哗啦啦开水冲两下。毛巾打把水好好洗了个脸,又擦了擦手。才深深地呼了口气。
  王德元走向大门口清理今天的收获。端来两个大方盘和几个塑料盆。比较大点的鱼都放进了一个方盘里头。小鱼,也称为猫鱼,混着川条都倒进了塑料盆子里。
  接下来是值钱些的。田鸡,已经装在大网袋里头了,称了称,有个八斤,平铺在方盘里。黄鳝,野生黄鳝,分大中小分别装在三个盆子里,用网罩罩上。今天没再有别的收获了。
  王德元起了身,再去洗了个手同妻子上楼去了。王珍娟照例看了眼女儿的屋子,小女儿已经睡下了,明天还要上学。大女儿王秋菊明天也得上班,但今天还睁着眼。王珍娟只是上前,轻叹了口气,拍了拍女儿的背,让她早点睡。
  看着王秋菊缓缓合了眼,王珍娟才轻轻出了门,打着哈欠回了自己的房间。灯,关了。
  都睡了,不管今天如何,都翻篇了。今天的感情可以留到明天去温存,今天的劳累不能挨到明天再受苦。
  天蒙蒙亮,生物钟闹醒了王德元夫妇,凌晨四点半。
  王德元伸了个懒腰,没有磨蹭,披着衣服下了床。早起先出恭,也是王德元每天有闲工夫看些报纸,想些闲事的时候。
  王德元的胡子长得很快,昨天刚刮过,今天又冒出了胡茬。他喜欢摸自己的胡茬,这份间歇性的短暂刺激能让他思考得更投入。他今天想的就是那个叫汤天意的小子。
  他能察觉到两个年轻人彼此的心意。这也是他苦恼的。他表面没有什么表示,其实他对这个年轻人还不甚了解。但总觉得不像是表面露出来的羞涩老实的样儿。倒像个小滑头。
  王德元处理完,带着思虑哼了首调子,听不出是哪首歌。但就哼着,不追求什么意义。
  王珍娟已经煮好了早饭。也没啥,就拿隔夜饭快煮了一锅泡饭,盛了两碗出来,灶台上放着一包榨菜。
  单纯的泡饭是没什么滋味的,如果实在要说还有饭米粒的香味的话,倒不如说是开水的甜味占了功劳的大头。搭了榨菜就不一样,榨菜可鲜了,主要是便宜,吃的起的才是最美味的。
  夫妻俩草草对付了肚子,把货装在了小三轮上。王德元开了门,清晨朝雾堪堪散了一半,寒凉的水汽液化在门把手上,还好没有风,没有那么冷。
  家里养的两条土狗自围成一个圈睡在狗窝口。听到开门声抬了头,就这么醒了,可能也没好好睡过。站了起来吐着舌头在王德元身边转圈。
  王德元回屋戴了个耳罩,把已经在领口的拉链再往上提了提。骑着三轮车出了门,上街去了。
  王珍娟则开始料理起了家务活,收拾一下灶肚边被土狗踩乱的稻草结,扫了扫青石砖地板。拿着拖把上了楼,把两个女儿叫醒喊下楼去。自顾拖起地来。
  王秋菊精神倒是尚可,王冬梅的眼睛还迷糊着,不时打着哈欠。刷牙时候还闭着眼。吃早饭也慢吞吞的,头一下一下往下低,差点脸都埋了碗里去。还好碗小了点。就鼻子遭了殃,泡饭不是很烫了,王冬梅免了伤,倒也彻底醒了过来。
  王珍娟拖完楼梯板,扶着拖把站在两女旁边。脸上带着微笑,看见外头冒了些红光了,便催促着赶紧吃完,然后去收拾碗筷了。擦完灶台,赶忙带着两人出了门。
  两辆自行车。王秋菊一人骑了一辆,王珍娟骑一辆,王冬梅坐在车后座,背上背着粉色的书包。并排骑行到前村头,分了十字路口,两辆车也就分了方向。
  王珍娟把女儿送到学校门口,驻足望着,直到她进了教学楼没了人影才又上车往街上骑去。
  身后的影子拉得很长,很宽。
  太阳整个翻出来了,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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