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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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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乎每晚都会去找她散步,沿着府河一直走,自西门到北门最后又回到西门。这件事放在现在我已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了,如果有那时间陪一个女生散步,还不如窝在家里打游戏。
  我常和表弟讨论,说谈恋爱的快乐是短暂的,反而会带来数不清的烦恼,可是撸啊撸就不同了,那是一直撸一直爽。但我们都知道,撸过会空虚,而空虚则远比烦恼可怕得多。
  夜晚散步,凉风习习,越走人越少,人越少越方便。二十岁的我同同龄的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两性之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并且孜孜不倦地挖掘着。
  我牵着她的手,她的手就如同她的人一样,五个指头短小得可爱,还肉乎乎地,每每到了冬天就起冻疮,肿起来如同腊肠。后来便带她去买了那种带罩子可以罩住五个手指头的线手套,两只手套用一根线连着,挂在她脖子上,于是跑动起来像是两个超大的吊坠迎风乱舞,却也更承托出她的可爱。
  我吻过她的唇,笨拙得不行。她气鼓鼓地掏出手机,指着页面上的“如何接吻”四个大字说:“你好生看看,我们一起研究!”
  好家伙,度娘真是无所不知。
  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她这种认真的态度,女人认真的时候才是最美的,不论做什么事。
  就好像我说过的,一开始我并不多么喜欢她,在一起也仅仅是因为刚刚好。
  我后来问过她,当时是否真喜欢我,她说没有,没那么喜欢,但也不觉得讨厌。
  那时候我才晓得,原来一切都是因为刚刚好。
  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我却逐渐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
  关于我们的第一次,当然是发生在她成年以后,征得她的同意之下。那时候我虽然是并不是多么喜欢她,但那时候的我是已经是一个负责任且有担当的人。
  为了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我订了在那个阶段我所能够想象到的最好的酒店,给她买了一套最心仪的汉服,可惜的是尽管我已经买了最小号的尺寸,穿在她的身上仍旧显得宽松,她实在太过娇小了。事后也点了我们最喜欢的粥店,有我最爱的牛肉,也有她最爱的虾。
  尽管如此,那体验仍然说不上多么好,但是有件事却始终让我难以释怀。
  在淋浴的时候她忽然蹲下来,用香皂给我洗脚,还问我累不累。这件事带给我的震撼几乎无以复加,此前从未有过,此后也再未有过任何一个人为我做过这件事。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曾想明白,都曾想问她一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直到现在,我提笔再回忆这个场景的时候方才明白,那竟是一颗惶恐而柔弱的真心,在那一天那个时候,颤颤巍巍地交到了我的手上。
  而万幸的是,那时候的我接住了它,并未相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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