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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看着我长大的空军大院 / 第19节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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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再次单飞,一九九九年感恩节我早早套住台湾来的郑教授和福建的陈福,我们三人都是单身,妻子都在海外。郑教授是台湾著名行政管理学者,他的著作在大陆有盗版,此次来Yale做半年访问学者,他经常对我说想去大陆包个二奶,我说你有钱到哪都行,看样子名人也是色眯眯的。陈福一年到头吃喝嫖赌,在美国十一年没有往家里寄过一个子儿,他有两个女儿在老家。一天他同女儿通电话,女儿说:爸,这么多年你没给妈妈寄过钱,我们已经二十岁了,不需要你的钱了。那天我看着陈福,眼圈红红的,可过一会儿就忘了。陈福谁的钱都欠,就我的酒钱他不欠,他至少一星期要喝掉三大箱Budweiser。我对这些人的原则一直是吃吃喝喝行,就是钱不借。郑教授手紧,陈福赌得口袋没有一分钱,那时他已押老板两个月的工资了,我无奈只得因陋就简在超市买了几只熏翅膀,从店里提了几瓶廉价啤酒,到郑教授那儿一直呆到十二点。那天郑教授有点儿心不在焉,说什么都不想吃,可能老想着找女朋友的事,陈福醉成一摊泥,怎么拖也拖不走。
  
  好不容易出了门走到街上,看见了许多提着大包小包摇摇晃晃酒足饭饱的黑人流浪汉,唱着听不懂的歌,我不觉有种凄凉的感觉。我像拖死猪一样把陈福整回他打工的住处后,心早凉了,就像一个孤独的旅客站在寒冷冬夜的站台上,望着没有赶上远去的火车,想回家觉得路远,想投宿又觉得孤独。从那年起我开始谈“鸡”色变了。
  11/24/06
  
  日期:2007-11-243:36:46
  
  火鸡节随想《三》
  我的酒庄对面是个家庭式的小型殡仪馆,一层是灵堂,二层三层是住家,女老板住二层,女儿女婿住三层。开店时间长了我发现这家人从来不同我讲一句话,甚至连招呼也不打,我觉得蹊跷,不像一般的美国人,更重要的是我没见到过女老板在家举行过Party,每逢大节小节都是大门紧闭,也没见过有亲戚朋友来访过。
  我四处打听后才明白这是美国人的职业习惯,如果老板过节Party长Party短,见面嘻嘻哈哈,逢人品头品足,有生意也不敢送到这来做了。看样子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我这性格在美国开殡仪馆准赔钱。久而久之我觉得开酒庄也要寻一定的章法,除日常营业不赊帐外,对女顾客不能过于亲密刨根问底套近乎,对男顾客一定不能吃吃喝喝你我一家,否则时间久了也会赔。那年感恩节陈福闹得我至今还心有余悸,为了生计逢年过节不单飞还不行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二零零零年,我最怕的感恩节又到了。之前我遭康州酒局两度突击检查,原来是有人告发我住在店里,树大准招风。还好这时我妹妹鼎力相助,于当晚顺利住进了老年公寓,没让我尝尝露宿街头的味道。过节我不想再约人了,我周围没家的人个个都是不是喝就是赌,这几年给我闹腾怕了。其实我挺迷恋教会的,很可惜这天不再开门了。我常年在军队过集体生活,每逢过年过节连队都要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从来没有过孤独的感觉,如今在美国看见人家团团圆圆,让我尝足了没有家的味道。
  
  我有个美国朋友叫Jerry,他毕业于Yale大学,在NewHaven做过五年市长助理,近几年在华尔街做金融管理,他曾邀请我去他父母家吃火鸡,我想了想回绝了,人家团圆你作客,没有回家的感觉,要是纯吃个火鸡哪不能去。事后他对我说我给你这么好的邀请(Betteroffer)你不去,有点儿不给面子的意思。我想他不会理解此时此刻我的心境,也就是千千万万个为美金奋斗没有家的华人的心境,不过我对他说今后一定登门拜访。
  
  我始终认为作客与回家是两码事,作客到点就得走,不能像大象的屁股挪不动,陈福作客死赖着不走,搞得郑教授灰头土脸儿。儿女回到父母家父母总是希望儿女多住几天,回来一趟不容易;妻子见丈夫回来总会尽情温柔再三挽留,如果发现丈夫心不在焉,急着要走,准怀疑老公在外拈花惹草。我登门作客不多,有限的几次都写成了文章,回家次数最多,实际上探亲访友有宾至如归之感也算回家了。作客变成了回家有一次,是去南京看望金希和,我本想只呆三天,结果老金死活不让走,一个月后我偷偷买了张火车票溜掉,老金发现后,一直开车追到北京。公司员工对老金十分不解,实际上老金在念我当年在中关村的一情一语一粥一饭。
  
  既然有家路远不能归,出门作客又觉得不够气氛,只能上街溜达了,还好NewHaven的感恩节总是雨丝丝雾蒙蒙的,冒着蒙蒙细雨,走在空无一人的StateStreet大街上,那种感觉不是花钱能买到的。NewHaven这里有个传统习惯,许多著名餐馆都会在感恩节这一天让无家可归的人进到里面大吃一顿,旁边挂满了餐馆客人捐出的多余衣物和罐头食品,供餐后的穷人任意领取。在这样一类餐馆用餐酒水全算一般要五十美元以上,而且着装要求十分正式,离我的小酒庄不远就有一个,以前从来没有进去过。
  
  其实来美国后不久我就发现每年感恩节都有成团的黑人围在这个餐馆门前,原来不知在干什么,有时候过去伸着脖子看看,这次我大胆走了过去在后面排了起来。我没有在这种装潢典雅的地方坐下就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的经历,开始还不好意思,我问排队的黑人用不用给小费,都说不用。老板站在门口热情问候,搞得我还有点受宠若惊,好像是真心欢迎来吃,不吃还不给面子。我感觉有些意外,怎么好心的富人都生在美国。
  
  小姐领位后摆上正规的餐巾刀叉,我抬头一看里头不少人是我的黑人客户,正低头围着雪白的餐巾文质彬彬地吃着,整个饭厅很安静,看样子大家都很珍惜这一年一次的机会。有的黑人认出了我,只是微微对我点头示意,我倒差点大声打起招呼,还好止住了。不一会儿火鸡片就端上来了,上面撒着胡萝卜丁和豌豆,红绿相间煞是好看,服务是一流的,无可挑剔。
  
  我同旁边的黑人稍稍微笑后,就专心打理起来,我把肉切开,发现不是火鸡肉而是碎肉卷成的火腿肉,经过膨化处理,看起来肥肥大大,成本只有火鸡的四分之一,味道还行,就是身旁黑人身上散出的味道太难闻,可能是忘了洗澡的缘故,我再仔细看看那些人身上穿的衣服油乎乎的好像从来不洗。最后是甜点和咖啡,我已经打算快点离开了。服务小姐还是不停地问:还要点儿什么?要不要带一份走?我实在不好意思,连声说谢谢,心想今后饿死也不来这种地方了。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琢磨,不是火鸡为什么要打出火鸡大餐的牌子呢?客气点说名不副实,不客气说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吗。再仔细想想也符合情理:大过节的老板一家做义工,上报政府还可减税,要吃真火鸡得吃掉多少只啊,剩下的鸡皮鸡架子给谁吃。有这么好心的富人让无家可归的人节日有个去处,吃完还可带一份走,如果还挑三捡四说东道西,是不是又太不尽情理了。
  
  11/30/06
  
  日期:2007-11-273:08:25
  
  一件难忘的往事
  •小时候怕写作文,最怕写《一件小事》.《难忘的一天》.《一件难忘的往事》之类的作文。记得上小学五年级时张燕华老师让我们写《一件难忘的往事》,大家反映难写,老师提示说可以写加入少年先锋队这件事。我前后左右看了看,除我和黄述海外,三十个同学全都带上了红领巾笑眯眯坐着,那天确实也叫我挺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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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那个年龄回忆往事,又要难忘,可真不容易。转眼人过中年,又奔老年,不知不觉开始往事如烟:有时“童孩情景让人想,只叹日月不复返”;有时触景生情,心中常有“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有时故地重返,“风景旧曾谙”;有时巧遇当年亏欠的故人,谈起往事,顿时又觉得碎心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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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一天,我带着儿子赢赢去地坛公园游玩。天真活泼的赢赢顺着方泽坛台阶爬上爬下,而我却坐在路旁的石椅上陷入沉思。刚刚离开军队,没有人发工资了,好像在大海里游泳,不知哪里是岸。这时我注意到马路对面的石椅上坐着的一位老人,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年纪有七十多岁。从神态上看有点儿像巴尔扎克小说《夏培上校》中的主人公夏培,夏培是在孤儿院长大,在养老院去世,中间做过帝国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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