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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学生学籍规定
一节—学与注册—
八条:凡按国招生规定我校录的生,应持录书有关证,按规定来校办学续。如故不能按报,应用电话、传真信函方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说,办请假续,报时随带应证。请假限一般为两周,未经请假请假逾,除不可抗当以,视为动弃学资格。
条:生报到时,生所在对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一)审查格的办学续,予以注册学籍;
()审查发现生的录、考生信息证材,与人实际况不符,有他违国招生考试规定的,消学资格。
十条:生申请保留学资格关续的办。
(一)有以下的生,可以申请保留学资格(须供应的证材)。
1.应征参中国人民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的,可申请保留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针对个生在征集的检复检、审和定兵过中,故未批准伍错过学注册时间的,可凭县(市、区)征兵办出局的况说准予学,补办生报到续);
2.开创创业实践的,可折哪个保留学资格两年(学生为司法人占股份30%以上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