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快眼看书 / 新黑王记 / 北荒.霜王

北荒.霜王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元启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北荒,白沙山以北。]
  一片白茫茫中,印着三行脚印。
  牛皮靴子踩在被快要冻成冰片的浅雪里,发出咯咯吱吱的声响。在两名配着弯刀,黑色棉征衣外还套着皮甲的侍从身前,高大魁伟的武士步履如飞,驼毛大氅和肩上的白狐尾在背后轻轻摇摆。
  ”大汗,在斥候赶到我们这时,暗王军就已经打垮了阿士颜的人,托克那罕的骑兵也散了。这样看来,他们还想冲到雁荡山的这边来。“
  ”知道了。“
  前方的武士脚步不停。
  ”大汗,阿士颜部落的人都是废物,死便死了。但托克那罕要是出了事情,雁荡山这一侧,五百里之内,我们都没有骑兵,要是其他部落还未集结到白沙山,这场仗不怎么……“
  武士抬起了一只手,两名侍从立即住口,沉默的跟着他行路。
  天渐渐黑了,雪地上好似蒙了一层灰,寒风也开始卷起,还未到十月,这风便已冰寒刺骨。
  武士忽然止住脚,悬挂在腰侧的弯刀与六枚串起来的骨环相碰了下,他略眯了眯眼睛,视线停留在风雪前方的黑暗中。
  那里忽然闪出了一点火光,映在眼里,在这冰天雪地中,瞬间驱逐了身上的寒冷。
  ”不论我何时来到这里,他都会叫人打起火把。“武士低声地笑起来。
  ”我问过他很多次,是如何得知我的到来,他却一直不告诉我。“
  等三人来到这座毡帐前,一个黑瘦的老人举着火把,对着武士缓缓跪倒在地。
  ”三年不见了,老关布。“武士上前几步,擒住了老人的臂弯,将他托了起来,”能弯下去,看来你的腿还能用。“
  ”大汗,楚先生的药是神物,我应该能幸运地老死在敞篷里。“
  武士大笑,”现在的草原上,没有几个人能像你这样走运了。“
  他直接从关布的手中取过火把,将它甩进了一旁的雪堆里。
  ”进帐篷说话。“
  关布转身为他挑起了帘子,武士大步迈了进去,看了一眼,便又笑了。
  这是个双层的毡帐,里面还挂着一道帘子,在两道帘子之间的地上,摆着一座很大的铜炉,炉中牛粪燃起的火烧的极旺,烘得帐内如夏日一般。
  ”还是和过去一样,到了冬天,你就变成了一只还没有长毛的粉色兔子。“
  帐里传出一道温和中略带着虚弱的声音,“大汗也如过去一般,喜欢这样说话,听着很亲切。”
  “哈哈哈。”武士笑着,拽下了背后大氅和披肩,丢给关布,走到了铜炉的极近处。等将身前衣袍都烤的发烫,他又原地转过身来,一挥手。
  “巴尔思,朝克图,手还没僵吧?过来烤火。”
  “是!”两个侍从除了甲,也走上前来。
  武士侧过头,问道:“我的大祭司,你的身体怎样了?”
  “应该还有一到两年的寿数吧?”
  “这样么……”武士无声一阵,方又说道:“我很悲伤。”
  “已经很好了,与那些当日就死在天启的人比起来,我还得以苟延残喘。”
  “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人族最强的大术士,当年靠你的帮助,我才有了起兵南下的信心,还拥有了阳北方圆一千里的土地,能种出很好的粮食,很多人也可以不用再放牧。”
  “只是时运对了而已,大商无道,南下为王,是大汗的天命。”
  “你知道,我和百里一样,都不信这个。”
  那两个字说出口后,两人同时沉默不语。
  感到身上的寒气尽褪,武士掀起帘子,带着巴尔思和朝克图走了进去。
  内帐里的温度更高,好似能将脸上的汗毛都烤焦,在正中铺着层层毛皮的大床上,一个人半身盖着厚厚的毛毯,倚在床头看向武士。他的面色苍白,脸颊削瘦,不过看上去依旧显得年轻,只是阳刚朝气不再,眼角旁也带上了几层皱纹。
  “如今我沾不得一丝冰冷,大汉的心其实很细。”他笑着说道。
  “我更想带领大军,一直杀到南方夏朗的领土,据说那里的人拜朱雀,有成片成片的燃烧着的火树,对么?你若在那里,是不是再也不会觉得冷了?”武士凝视着他。
  “你是楚云生,是龙殿的远行者,是神州之上绝无仅有的念术士,以你的能力,做帝师都有余。可你选择成为我的大祭司,在这除了草就没有了其他东西的鬼地方。我还没有给你们带来荣耀,就看着你们一个个死去了。”武士坐在床边说道,一边以手扣了扣挂在腰间的六枚骨环。
  楚云生微笑摇头,“大汗无需为这些事自责,在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时,其他的人,就都只是过客罢了。”
  “你总爱讲道理,以前我们就争论过很多次,每一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都不同。不过百里有一句说得很对,不管是什么人,在内心的最深处,都有一个最坚定的想法,很多人都是经过了很久,才找到了它。”
  楚云生点点头,说道:“可能是这样啊。”
  说完,他接过关布递来的药碗,拿起来慢慢饮干。
  武士的目光扫过碗里,看着里面乌黑的药汁,笑着摇头。
  楚云生放下药碗,接着说道:“在我踏入世间时,我希望能给天下带来安宁,确立了这一点,便以它作为我此生的信仰。所以我不惜一切,去扫清阻拦我的障碍,无论是谁,都无法阻止。这,也是那时我同意大汗,去往天启杀死百里的理由。”
  “我不会欺骗你,我和你们,是不同的。”武士说道。
  “我知道。”楚云生微笑说道。
  武士讲道:“我拥有北荒所有的土地,能及得上三个阳北,两个东州。可是,我的人民开垦方圆五十里的荒野,加起来都凑不齐一亩可以种出谷子的农田。我曾经与他们一样,想守着我的牛马,握着猎弓和它们一起老死……”
  “可是!我们把大部分的收获献给了天神,天神却依然不会眷顾我们,它让草枯萎,让水干涸,让我们为了一堆生火的牛粪争夺!我们无法在血浸过的土地上跳舞,也没有多余的马尾来做琴弦……”
  武士挺起胸膛,寒声道:“我是霜王多颜.蔑尔骨!我无法让草变绿,让地下的泉水涌出,我只能挥舞着刀剑,让寒风把和我厮杀的兄弟们,送进天神的怀里!”
  楚云生平静地看着他,“大汗做的,其实没有错。”
  “我没有你和百里那样的眼睛,我只能也只想看着我的草原。”霜王一摆手,说道:“百里讲的不错,我就是一只土狼,我会永远盯着那些能给我带来血肉的猎物,咬死它们,将它们的肉咽在喉咙里,再回去吐给我的孩子!”
  “现在,大汗的眼中,还有猎物么?”楚云生问道。
  “暗王军,一群身上满是肥肉,还自以为跑得很快的羚羊。暗王阳天宇想在这一年彻底将我们解决,但他身边的谋士,早都死光了。”
  霜王转头向南,目光似要穿透毡帐,“我在等着他们来到草原的深处,然后一点一点刮了它们的毛……最终,整个阳北,就都是我们的。”
  “这是大汗最终的愿望么?”
  “不是。”
  “既然如此……”楚云生对着霜王伸出了手掌。
  “那我也为大汗,出最后一次力吧。”
  在他的手心里,闪耀着暗金色的光芒。
  “黄金骨……”霜王眼睛合起,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百里真是一只小肥羊,在他死后,这些骨头的碎片,让我们晋入了神王,我永远都会感激他。”
  “在那一天,百里在炮烙铜柱上煎熬,然后,他的小姑娘……”楚云生笑了笑,继续说道:“静希蓝若知道是我布的阵法,当时,我的全部精神,都在天启护城大阵上,阵破即死。她很清楚我当时的意志,但还是选择了让我受伤最轻的方式……最后,静希蓝若没有带走百里的骨骸,黄金骨,也成就了很多人。不过,百里大部分的碎片,依然还在剑皇贺重的手里。”
  “这我自然清楚,贺重应该接近最终的境界了……你想说什么?”
  “东州,望北城,麒麟王殷朝的辖地。”楚云生从手心上收回视线,看着霜王。
  “一片百里的骨骸,正在被送往那里。”
  霜王多颜.蔑尔骨无声地咧开了嘴,眼中有一丝看不清的意味。
  “你觉得,这是……一块肉。”
  楚云生笑笑,说道:“现在,所有的事情已经与我无关,我所能看到的世界,是一个错误的,即将崩坏的世界。百里天涯,他是对的……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于事无补,大汗无须在意了。对于这一片百里的骨骸,只取决于大汗的想法。”
  “这是一块肉。”
  霜王猛然站起。
  “百里和你的理想,都破灭了。这天下,本就是如这铜炉一般的战场!我要在你生命的尽头,带你去温暖的南疆,把你的骨灰,撒在燃烧的荒野上。”
  楚云生虚弱地笑了笑,“我会期待着那一刻。”
  “感谢你做的一切,我的兄弟。”霜王深深地看了楚云生一眼,转身向帐外走去。
  最后,他回过了身,伸开双臂。
  “时间,就是一头暴躁的驴子。而我,要为它带上枷锁!我将要驱赶着它,按我的意愿去转动天下这面磨盘,把所有试图阻挠我们的人,都碾碎在下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