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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打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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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也值大约四百两银子吧。“
  ”四百两?“吴尘大叫
  在这些东西里面,他也仿佛感觉这个玉镯最值钱,但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值钱!
  当初从河口镇出来时,自己几年的积蓄也没老头首先拿起吴尘刚才还没来得及顾上的玉镯说:“这个玉镯整体通透无暇,里面有几块像云一样的絮状物,这是名贵的烟玉。尤其难得的是这块云里面都有一根红色血丝,这就是烟玉里的极品,叫血烟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价值相差很远。我不了解这种东西的行情,不过估计有一两银子。吴尘快如闪电,一把抢过老头手里的玉镯,拿在手里反复端详几遍,奇怪地问道:”我怎么没看出云和血丝?“
  ”笨蛋,对着光看!“
  吴尘马上依言而行,果然看到了玉镯里面一团团像云一样的东西,兴奋叫道:”我看见了,还真的有。“
  老头看不惯吴尘那副丢人的样子,不再理会,继续说道:“这把短刀叫袖刀,是精铁打制而成,削铁如泥。对武师来说价值恐怕比手镯还高很多,估计应该随便能卖七八百两银子吧。”
  吴尘马上放下玉镯抢过短刀,然后紧紧握在手中,一脸傻笑。他现在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次是真的发财了。
  老头再次无奈,又拿起那本小册子说道:“你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难道不是医书?”
  吴尘被连续打击两次,明显有点不自信了。
  “你从哪里看出是医书的?笨蛋,说出来吓死你。“
  老头今天算是骂过瘾了,接着教训道:”这本书是教人如何把天地间的灵气吸收到人的身体里面,是成为修士的基础入门书。
  虽说是基础,在修仙界很容易买到,也不过几个灵石,但对普通人来说就非常珍贵了。因为一旦修炼有成,就可以进入修仙门派,成为大家口中的仙师。
  这种书被修仙界禁止流入凡间,除了修士,普通凡人根本无法见到。是所有凡人,特别是想长生不老的达官贵人梦寐以求的宝贝。”
  修炼成仙的书!
  吴尘被老头的话惊呆了。
  他竭力控制住自己,让心情稍微平静后归纳了几个问题,问道:“什么是灵石,比银子还值钱?这本书上的方法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修炼?是不是修炼好了就可以加入自己想去的任何门派?”
  老头微笑点头,对吴尘的表现非常满意。遇事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能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而且思考问题也很有条理。自从河口镇出来,这小子的成长速度还是很快的。
  老家伙高兴之余,耐心回答道:“灵石是一种天地间自然生成的石头,因为里面储存有灵气,所以叫灵石。普通金银对修炼的修士来说是无用之物,而灵石对修士的用处则非常多。
  在修仙界,大家都是用灵石来作为交换的媒介代替金银。灵石分上、中、下品,这是根据灵石里蕴含灵气密度来划分的,越高级的灵石很少很珍贵。它们之间每级的比值大约是一比一千。当然,这是大概数字,因为灵石是自然之物,没有那么准确。比如,有些差的中品灵石,只能换到一百块同样大小好的下品灵石。
  再说说这本书。这本书上的功法叫导气术,是修仙界流传最广泛的基础功法。这个功法理论上没有限制,不过只对那些能把灵气吸收进身体的人有效,这在修仙界叫有灵力亲和度。有灵力亲和度的人不多,只要有都可以成为修士,也就是仙师。
  不过,每个人的亲和度不同,也就是天赋不同,修炼效果差别就非常大。天赋好的人修炼一年达到的成绩,相比天赋差的人可能需要修炼几年。而且,境界越高差别就更大,天赋差的人要想达到高境界,就算修炼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达到。
  天地间的灵气是有限的,如果所有人都去修炼,去消耗灵气,那这个世界的灵气就会变得很少,甚至消耗殆尽。
  这对于那些需要大量灵气,修炼更高境界的、天赋好的人来说是无法容忍的事情。所以,修仙界一方面严禁这种基础功法流传出来,另一方面也就公认了弱肉强食的规则。其中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能力差就不要浪费灵气了,死了也算是节约灵气。
  至于加入门派也是这样。修炼快的人自然大家都喜欢,因为这种人天赋肯定好,很可能修炼到很高的境界,对门派在残酷的修仙界生存有很大帮助。修炼慢的人也能混,只不过没法选择罢了,只能去那些小门派。因为对小门派来说,人多力量大,才能在修仙界生存下去。”
  吴尘听完后沉默了很久,然后指着剩下的东西让老头继续解说。
  老头随其所愿,拿起剩余的东西继续说道:“这两张皮纸也是修士使用的东西,它叫符箓。修士之间经常打斗,使用的手段大多是法器、符箓、法术、阵法。当然,也有其他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和手段。
  这些手段普通人用不了,需要修炼出灵力的修士才能所用,特别是法术。但是,所有法术都需要消耗灵力,需要一个运转过程,在生死搏斗时这两点都很重要。所以,有人就发明了把法术储存在这种皮纸上,用的时候对符箓输入一点灵力,把符箓激活就行了,这样一来,施展法术就又快又省力。
  使用符箓在修仙界很普遍,几乎是每个修士的必备之物。这两张符箓虽然品级很差,但其中任何一张在修仙界也比那本书值钱。所以,这两张符箓才是这里所有东西里面最值钱的。”
  吴尘听完后,口水已经流了一地。
  虽然老头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但看到地上剩余的物品,吴尘没有死心,希望还有惊喜继续给自己。他用目光在剩下的东西上面来回扫视。银子和银票自不用说,两个信物和两瓶药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来头。特别是那瓶药,让他想起乔帮主的死。
  乔帮主不可能把毒药乱放,如果不是毒药又怎么会让他死得那么诡异?
  他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老头,老头把药拿出来闻了一下,又扳开药丸仔细看了看,说道:“这两瓶药都是普通的疗伤药,不过乔帮主那瓶里面有两种,一种是活血化瘀的药,一种是止血的药。他当时被烧得血肉模糊,肯定需要止血,你却给他的是活血化瘀,血不仅没止住还使劲往外放,当然会一命呜呼。这样说来你不仅杀了南霸天,也是毒死乔帮主的凶手。”
  吴尘顿时傻眼了。
  没想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同时把四方城的两个风云人物都给干掉了。幸好自己没有继续留在四方城,万一消息泄漏出去,自己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绝无幸理了。
  他越想越害怕,很想马上离开这里,跑得越远越好。
  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吴尘盯着柳老头问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
  “这些东西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头神情自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得意说道:“如果你将来到了我这个年纪,也会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这就叫人老成精。”
  这种理由吴尘当然不信,他瘪嘴道:“少在小爷面前装神弄鬼,还一套一套的。不就是一些道听途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难道你还真是仙师不成?”
  老头昂头挺胸,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高人样子说道:“难道我不像?”
  “像不像我不知道,我又没有见过真正的仙师。不过,你老人家绝对不是。你有见过有修长生的仙师连走路都打颤,连气都喘不匀的吗?”
  老头脸色微红,辩解道:“我这不是生病嘛!”
  “行!我承认你确实是生病了。“吴尘讥讽道:”那我请问你,你老得的是什么病?你记不记得我们俩在四方城去医馆,人家大夫是怎么说的?你就是年老体衰,风寒入体。
  而这恰恰说明,你老跟仙师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人家仙师修长生、飞天遁地,难道也会偶感风寒?那还不天天感冒,咳嗽咳死。“
  吴尘一阵抢白,让老头直翻白眼,无话可说。而一直对老头吹牛不满的吴尘,心里则是一阵暗爽,开心不已。终于把刚才被老头骂笨蛋的场子找回来了。
  两人草草地吃完老头带回来的午饭,盯着天上的日头,感觉时间过的很慢。终于等到太阳西下,和任小民约定的时间刚过,吴尘马上催促老头离开。
  吴尘把东西收拾好,路过小河沟时,把那两块信物扔进河里毁尸灭迹。然后拉着老头,飞快逃离了四方城。
  按吴尘的想法,为了安全起见本来想走小路,可考虑到老头的身体状况时好时坏,最后还是选择了大道。
  不过,为了赶路他破天荒,很奢侈的雇了一辆马车。反正现在自己兜里有钱,终于可以像小财主一样任性一次。
  从四方城出来的大路一条朝北,一条向南。向南的路是回河口镇方向,吴尘自然不愿就这样灰头土脸结束他的游历。于是,他没有丝毫犹豫,果断选择了北方。
  听老头说,往北下一个大城是金牛城。虽然比不上四方城繁华宏伟,但也是数得上的大城。而且,金牛城距西圣洲鼎鼎大名,修士云集的丹香城相隔不远。
  和老头商量后,吴尘决定到金牛城小住一段时间,先让老头调养一下身体。其实,这不过是他害怕被老头取笑而找的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他想找地方仔细研究那本导气术。
  他想成为修士。
  金牛城终于到了,这次目的很明确,就是找一个地方做工挣钱安顿下来。
  两人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让老头在客栈休息。吴尘一个人出门,开始四处打听了解金牛城那些正在雇工的商铺。
  晚上回到客栈,吴尘和老头两人开始归纳白天收集到的,每个商铺雇工的工作内容、报酬,以及商铺的名声和经营的时间长短。
  调查收集商铺情况,是在来的路上老头提出的方法。吴尘自从经历了西城帮的遭遇,对老头的建议绝对言听计从。
  他这次工作做得很细致,用了两天时间,走遍了金牛城,把这些情况记录下来,写了厚厚一本。等两天下来,他发现自己对金牛城商铺的了解比河口镇还详细。自此才领悟到,对方法和手段的善加利用,不仅事半功倍还能更加看清事物的本质。
  吴尘选中一个叫“回春堂”的医馆。这家医馆报酬虽然不是最高,但乐善好施的名声不错。关键是,他们招收的是学徒而不是雇工。虽说所学的其实不过是最简单的柜台抓药,但也算是一门手艺。而且,吴尘考虑老头的身体,若是在医馆住下更方便调理。
  老头也同意了他的选择,并且自夸自己也懂点医术,顺便也可以教吴尘一点医书。
  第二天,两人把客栈的房间退掉,来到回春堂医馆。等吴尘进了医馆才知道,原来做学徒还需要面试,而今天的面试是由回春堂掌柜亲自出马。
  掌柜是一个四十多岁中年人,衣衫整洁,目慈面善。面试的内容其实很简单,一个是要求应征者五官端正,容貌不要太抽象,否则会把病人吓到。另一个就是识字,要求会认识药方上的药名,以防抓错药。
  吴尘跟着老头几个月下来,因为自己的刻苦,常用字已经基本上全都认识。所以,认字这个最更要的关口,他居然轻松通过。
  面试结束后宣布结果,吴尘中选。
  中选的主要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来应征的人里面,识字最多的就是吴尘,这也是两人昨晚分析觉得,来回春堂应聘有把握的原因。
  再次见到掌柜,掌柜把收人的条件一一说给吴尘听。这些吴尘自然是早就打听清楚了,所以毫无异议。只是最后,他提了一个要求。
  吴尘给掌柜介绍说,老头是自己的爷爷。因为身体不好,自己为了方便照顾他,要求医馆能把老头一起收下。他再三保证,老头不会白吃白住,给医馆增加负担,一定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杂事。
  没想到掌柜听后不仅一口答应下来,还狠狠地夸奖了吴尘一番。
  掌柜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实在是太自私,太功利。不要说对社会,就算对家人也做得非常不够,像吴尘这样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
  吴尘的那番恳求,让掌柜对他的好感大增。而掌柜也让吴尘想起河口镇曾经呵护过他的那些街坊长辈,让他对掌柜也多了几分尊敬。
  掌柜在后院给两人分配了一间小房间,得知老头居然会辨认药材后大喜,马上现场考校一番。
  掌柜每拿起一直药材,老头不仅能叫出名字,还能把药性说出个大概。如果不是老头一再说明自己只能认药,不会治病,只怕掌柜还要考察他的医术。
  考察的结果让掌柜非常满意,也让一直认为老头吹牛的吴尘颇感意外。
  掌柜干脆许了老头工钱,安排他就在后院负责挑拣分类晒干的药材。这个工作不累,需要的只是眼力,倒是十分适合老头。
  看到老头安顿下来,吴尘终于放心了。他被带到前面大堂柜台,交给一个姓何的中年人负责管理,其任务就是给这个何大叔打下手抓药。
  掌柜离开后,何大叔先自我介绍一番,又简单介绍了一下回春堂的情况。
  吴尘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何大叔是掌柜的堂弟,在这里已经有好几年了。经过何大叔的介绍,对回春堂的基本情况他已有所了解,不过有些东西他也是第一次听说。
  金牛城除了那些摆摊的游医和在家坐诊的医户,像回春堂这样规模的医馆总共只有三家,其中又以回春堂生意最好,口碑也最好。这主要是因为回春堂的诊金和药都比较便宜,来这里就诊的普通平民很多。
  回春堂坐诊看病的医师除了掌柜还有一个半大老头姓祝。平时主要是祝老头在前堂问诊,只有病人多,祝医师忙不过来时,掌柜才亲自出手。
  医馆里,地位排在两位医师后面的就是药师。
  回春堂的药师总共有两人,一个就是何大叔,在前店大堂柜台负责抓药、配药。另一个叫黄药师在后院,主意负责各种药丸、药膏、药剂和药材的炮制。
  除了这四个医馆顶梁柱,其他的人像吴尘这样的学徒杂役,杂七杂八加在一起大约有二十几个人。另外,还有一个比普通学徒杂役地位高的学徒,那就是正在跟掌柜学医术,掌柜的儿子何畏。
  介绍完医馆,何大叔清清喉咙,开始给吴尘上第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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