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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兄 弟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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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牛城占地方圆近百里,有人口好几万。虽然规模比不上四方城,但在吴尘心目中却是最大的城。
  因为,刚进四方城就被西城帮骗去圈养了一年多,从来就没出过门。所以,四方城究竟有多大吴尘根本不知道,而金牛城每个角落,他却是实实在在用双脚走过很多次。
  来金牛城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吴尘和老头两人已经完全融入了回春堂。
  经过最初两个月的言传身教,他现在是何师傅唯一亲自认可的,有资格在柜台独自抓药配药的回春堂学徒。
  医馆的其他学徒在他的刻意维持下,已经没有人对此产生不满。不过,维持人和的代价就是,每个月工钱到手后没几天已所剩无几。当然,好处也有,那就是现在医馆里的所有人,特别是大叔大婶们更加喜欢他了。
  感觉到自己简直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人际关系典范,吴尘很是得意了一下,甚至还在老头面前特意炫耀了一番。
  虽然老头也假惺惺的跟着夸奖了几句,但吴尘明显感觉出老头的言不由衷。他追问老头,老头却百般推脱,打死也不说出缘由。
  老头的反常态度让吴尘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自己留意观察。慢慢地,终于让他看出了其中的关节。
  他赫然发现,和其他人相比,老头在回春堂简直就像一个隐形人。
  每天晚饭后的聊天大会一样准时参加,也踊跃发言。干活一板一眼,绝不偷懒。和大家客客气气,有问必答。看起来跟大家没什么不一样,说话不深不浅,干活不多不少,待人不远不近。
  可这尺度把握得也太好了!如果要形容老头现在的状况,那就是像一滴水流进了大海,化为无形无迹。
  这他妈才叫高人!原来这才是低调的最高境界!
  吴尘自此才明白了老头敷衍他的用意,这是在点化自己。不然,以老头的手段,怎么可能如此轻易让自己看出破绽?如果没有那种刻意的欲拒还迎,自己那点眼力恐怕一辈子也看不出来。
  想当初,老头让自己低调,自己还自作聪明的认为低调就是装傻。结果,装了半天,差点成了真正的傻子。吴尘不禁感到十分汗颜。
  自此,他开始改变风格,做学徒该做的事,说学徒该说的话。让一切如润物无声,在大家不知不觉中开始慢慢蜕变。
  没有多久,吴尘已经归于平凡,完全就是一个毫不引人注目的普通医馆学徒。
  因为经常去送药,或者去别的医馆拿一些自家没有,但需要应急的药,吴尘经常外出,现在对金牛城的大街小巷变得愈发熟悉了。
  今天,他刚送完药准备回医馆。按照往日的习惯,准备顺路逛逛坊市的商铺。这倒不是为了买什么东西,只是单纯想享受一下那份悠闲。这也是回春堂学徒,每次外出送药不多的福利。
  走在路上,不由想起了最近修炼的事。
  最初,老头让他每晚不休息的修炼,吴尘当时觉得自己苦难的日子开始了。让他没想到的是,打坐修炼跟原来想象的坐着打瞌睡竟然完全不一样。
  修炼一晚比睡一晚上的觉,对身体的恢复甚至快很多。而且修炼时,那种灵气被吸入经脉,在经脉里面流淌的感觉,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怪不得过去听说修士为了打坐修炼连觉都不睡,本来还以为他们是刻苦勤奋,原来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这样会很爽。
  自己现在体内的经络,除了四个因为天生残破没法贯通的地方,其他经络已经全部打通了。按老头的说法,本来现在就可以积蓄灵气,让灵气充满经脉,就能在丹田位置筑建气海,开始筑基。但因为经络的缺陷,为了将来有足够的灵力支撑自己的筑基,所以不用急着突破,先把基础打好再说。
  老头为此专门对他讲过原因。修炼是先易后难,境界越高提升越难。进入高境界的难度,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很多天赋卓越的人就算耗费一生,也没能跨进去。
  这个高境界的分水岭就是塑婴期。塑婴期以下是中低境界,塑婴期以上就是高境界。到了高境界那个阶段,灵气已经不是最重要了,机缘反成了最重要的因素。所以,修仙界里的绝大多数修士,都停留在中低境界。
  中低境界里的修士相比较,如果抛开修为境界,其体内的灵力的大小,就是能否在修仙界生存的决定因素。
  入体期几乎没有什么瓶颈,对所有人都很容易,是抬脚就能过的门槛。关于这点,老头曾经告诉过吴尘,修仙界不准入门功法流传于世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修士入门实在是太容易了。
  只要身体有灵气亲和度的人,人人都可以修炼。虽然不是每个凡人都拥有这种亲和度,但人口基数太大了,算下来,能够入门修炼的人,其数量也是非常恐怖。
  单纯修炼到筑基期境界也不是很难。无非就是利用灵气,在身体内扩出一个能容纳灵气的地方,这个容纳灵气的地方叫气海。
  气海形成的大小,是修士第一次建立气海时,根据本人在入体期时,体内灵气的多少来决定形成的。一旦形成,终生不能改变,就算是修炼到重塑灵体时也不能更改。
  所以,筑基期非常关键,几乎可以决定修士一生的成就。
  筑基期所修炼形成的气海,在外形大小上看,差别不是很大。但这种细微的差别,在提升境界或者使用灵力时,就会产生天壤之别的差距。
  具体是怎样的差别,老头没说,只是要求吴尘不停地用灵气冲刷经脉,反复加强经脉的韧性,尽可能多的在里面储存灵气。让筑基时的气海达到最理想状态,为将来修炼提供最好的基础。这也是为吴尘的经络缺陷,采用的补救手段。
  坊市里一阵喧闹,打断了吴尘的思绪。
  循着声音,他看到一个衣衫破烂的少年,正跟馄饨摊的中年男子争吵。随着争吵声越来越大,坊市里迅速冒出一大群闲得无聊的人开始围观。
  吴尘钻进人群里,听了片刻就大概知道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这个少年刚才跑到馄饨摊一口气吃了三碗馄饨。等吃完付钱时,却从碗里捞出一条虫子,硬说馄饨摊的东西不干净,要那个中年摊主赔钱。
  吴尘不禁哑然失笑,这不就是乞丐最常见、最简单的霸王餐招术。只是这个少年功力欠佳,明显运用得很不成熟,讹诈的痕迹实在是太过明显,哪有吃到最后一碗才发现的道理。而且,明知道吃食里有异物,却连一点呕吐的假动作都没有,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讹钱的。
  他仔细打量了一遍那个少年。
  少年长着一张圆脸,微胖。年纪估计十五岁,跟吴尘应该差不多。模样倒是十分讨喜可爱,身上的衣服虽然破烂但质地非常不错,尤其是脚上那双牛皮朝天靴,价值相当不菲。
  而且,少年虽然浑身脏兮兮的,但脖子上的皮肤白皙,那双污垢的手也是白里透红,细皮嫩肉的。所有这些,无不说明此人应该是一个落难的富家子。
  本来这个形象再加上说些软话,想来大多数人也不会难为他。可这小子自作聪明,偏偏使用这种下三流手段。加上那双贼溜溜乱转的眼睛,更是破坏了其还算可爱怜人的整体形象,让人一眼就觉得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
  演技这么差,怎么就敢出来混?
  吴尘作为曾经的前辈,不由产生了一丝同情。加上两人年纪相仿,而且看此人眼神里流露出的难堪和慌乱,吴尘估计少年应该不是以此为生,而是确实遇到了难处,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他暗叹一声,决定帮帮这个落难少年。
  “两位息怒,稍歇片刻,容我说两句。这位大叔小本生意不容易,遇上这种事也确实很糟心。这位小哥这样做,的确有些过分了。你看大家看你的眼神,就知道都认为是你的不对。
  但我也相信这位小哥不是这种人,应该确实遇到了难处。好在钱也不多,不如这样,我帮这位小哥把账结了,让这位小哥给掌柜再陪一个不是。还望大叔放过这个小哥,大叔您看如何?”
  吴尘站出来说完后,中年人看了看他。看到吴尘一身青衣,像是商铺学徒,而且面相老实诚恳。加上吴尘的提议,自己并不吃亏,于是犹豫片刻就点头同意了。
  “不行,遇到这么恶心的事,他应该赔我银子,这钱谁出?”
  眼看事情就这样完美解决了,没想到少年如此不知进退,反倒得寸进尺,让吴尘顿时大怒。
  既然你那么想做死,老子就成全你!
  吴尘本来就不是一个爱心泛滥的人。今天好不容易打算做一次好人好事,没想到反倒还被人倒打一耙,不禁恶从胆边生,决定收拾一下这个不知好歹的二愣子。
  他一脸憨笑的对少年说道:“我负责,你放心。不过我身上没这么多钱,要不你等我,我马上给你取来?“
  “不行!万一你趁机溜了,我去哪儿找你?你把我当傻瓜了吧?“少年步步紧逼。
  吴尘恍然道:“也是啊!要不这样,你跟我一起去取?”
  “这还差不多,那就走吧?”少年十分得意。
  吴尘连忙把馄饨钱交给摊主。中年人接过钱,觉得他太傻,本来想提醒一下,又怕给自己惹麻烦。一直到两人离开,终于还是忍住没有开口,只是将馄饨钱只收了吴尘一半。
  吴尘仿若不知,也没有多说什么。然后一脸傻笑,带着少年离开了坊市。
  “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做事?”
  路上,少年没有一点自己讹人的感觉,倒像是两个相识已久的同道好友,很热情地不断找吴尘搭话。吴尘依然还是那一脸的憨笑,回答道:“我叫吴尘,在春风院当伙计。”
  “春风院是什么地方?”
  “花楼。”
  “切。叫什么花楼啊!说得好听,不过就是妓院嘛。里面的姑娘怎么样?身材如何?”
  没想到,此人小小年纪,倒是好像对那种地方很熟悉。如此看来,此人应该也不是什么好鸟。既然此人喜欢,也算是帮他达成愿望吧,这让吴尘心里的负罪感更是荡然无存。
  吴尘好像突然想起什么,马上严肃地对少年说:“一会儿到了地方你要叫我哥。我的钱全部是管事帮我存着,他怕我被骗,平时不管什么理由都不给我。如果换做是其他人找我要钱,他肯定不给。你是来探望我的弟弟,我找他要钱,应该就没问题了。”
  “这个简单。哥,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弟弟,亲弟弟。”
  少年十足的一个小油条,随即立刻改口,让吴尘心里更加坦然。
  走了不远,两人来到一处雕梁画栋、轻纱挂帘、脂香满屋的地方。
  吴尘带着少年,轻车熟路地径直进了这个挂着“春风院”招牌的院子。沿着卵石拼成的碎石小径直奔后院。一路上,还有不少的狎客姑娘不时跟他打着招呼,让少年更加确信吴尘应该是此处的一个伙计。
  春风院的确是一个妓院,而且是金牛城最大的妓院,也是回春堂医馆的固定客户之一,是吴尘经常送药的地方。
  以吴尘在河口镇经常与妓院打交道的经验,为了送药不被为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早就跟这里的上上下下熟稔无比。所以,这里从看门的护院到名声赫赫的红牌姑娘,上上下下几乎全都认识他。
  吴尘把少年带到后院客房的雅室,告罪一声后就离开。少年早已被这里的脂粉香气熏晕,根本没听清楚吴尘临走时吩咐了什么,只顾着四处张望院里来来回回的姑娘。等吴尘刚离开,他马上就跑到窗边馋涎欲滴地开始偷看。
  就在少年透过纱窗,看外面走廊上莺莺燕燕的姑娘正起劲时,吴尘带着一个帐房先生模样的人一起回到了雅室。
  拿出一张纸条,吴尘对少年说道:“弟弟,这个收条你要画押签名,不然我没法让管事拿钱给我。”
  “没问题。”
  少年拿起吴尘递来的笔,草草看了一眼纸条上写的东西,上面确实是一张收据。于是也不再迟疑,马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签名前,吴尘很小心地拿出一张纸垫在下面。也幸好这样,那张收条的纸质实在太差,少年签名的墨汁果然把收据浸透。如果不是下面垫有纸,肯定会把桌子弄脏。
  吴尘将那张垫在下面的纸,直接给了旁边的帐房先生。从帐房手里接过一张银票,然后把银票和收条一起放进怀里,对少年憨笑道:“弟弟,你就在这儿安心住下,有机会我改天一定来看你。”
  说完,给帐房先生行礼,转身离开了雅室。
  少年笑容瞬间凝固,看到吴尘收银票后离开,马上就感觉出不妙。
  什么意思?难道自己被他卖了?
  他满眼的惊讶和好奇,但眼神里却没有一丝的害怕和惊慌。
  看着吴尘离开的背影,他还犹自兴奋地叫道:“哥,你住哪里?有时间我去看你!”
  少年的语气没有丝毫威胁的意思,好像真的是想抽空去探望吴尘这个哥哥。吴尘对此倒是毫不担心,他头也没回,挥手道:”回春堂。有空常来。“
  “怎么又是春?干脆我叫你春哥算了!”少年兴奋地叫喊。
  此时,吴尘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吴尘很聪明,极善机变,观察能力、领悟能力都很好,而且善于接受意见改变自己。这种性格哪怕经络有缺陷,也很适合在修仙界里闯荡。但有一点,自从被老头看出来后,说过他很多次也没多大改善,这就是他的是非观太简单。
  在他心里,身边的人除了朋友就是敌人,没有第三种。虽然这种观点很少表露,但他确实一直就这么想,也这么做的。
  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一个缺点,但就是忍不住。就像刚才那个少年,他知道这样做确实有些过分,但一想起当时那个混蛋想讹自己的样子,自己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摆这小子一道。
  最后,吴尘还是决定明天想办法把少年弄出来,至少要吓唬吓唬那个混蛋才行。而且,以春风院的规矩,明天去应该还来得及,不至于让细皮嫩肉的混蛋,遭遇什么不可想象的摧残,从此留下心理阴影。
  从春风院出来,吴尘又跑到坊市上逛了一圈后,才悠悠闲闲回到回春堂。
  刚进大堂,赫然看见那个自己刚才还在担心,今晚可能屁股不保的可恶少年,满脸堆着谄笑迎向他。
  “哥,我实在想你,就忍不住就先到了,都等你老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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