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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看书 / 这个小偷不太冷 / 第九十二章 今时不同往日

第九十二章 今时不同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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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恪若到大街上随便找一位风水先生来看的话,不论他的道行高低,总会一眼看出这是一处凶宅,这样深的一条胡同就住着这么一户人家连街坊四邻都没有,不是凶宅是什么,并且在这一带混的人,哪有不知道这座宅子以前是出过人命闹过鬼的。
  
      有了以上这些情况打底,就算是刚入行的风水先生也有把握做成这笔买卖,可是他们不会明白杨恪自从看过这所房子之后就打定主意要买了,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有邻居,在杨家堡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他也不想做什么改变。
  
      这所房子正符合他的要求,并且他根本就不相信有鬼神之说,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还会判断杨恪会请风水先生呢,之所以判断说杨恪还会请风水先生是因为他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当然守规矩这是做给外人看的。
  
      若是杨恪执意要买下这所房子的话,那风水先生是求之不得啊,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向杨恪兜售他的辟邪驱鬼的宝器了,这些宝器才能使他们赚大钱。
  
      杨恪不知道要请风水先生,所以他这所房子还是买贵了,若是请风水先生来从头到尾说一说的话,那价格肯定还是会再便宜一些的,因为房主早就留出了风水先生的那一部分钱,房主他哪儿会想到杨恪根本就没有请风水先生,并且连房价儿都没有还就敲定了,房主偷偷地认为这次捡了一个便宜。
  
      春天的时候,杨恪把院子里的一些不成材的树除了除,然后又添了几株桃树,这时你再看院儿真是美得紧呐!鹅卵石铺就的两条路旁,四株桃树争相露出许多的花骨朵儿,再过些时日这些桃花儿开放后,又是另一种心情。
  
      时间是治疗伤痛的良药,过了这些日子杨恪对仙儿的离开也渐渐地释然了,毕竟这两年多的种种经历都像是发生在梦中,仙儿像是下落凡尘的仙子恰巧让杨恪给遇到了,五峰山的悟空寺又像极是远离尘世的仙府,红尘老和尚是一位得道的老仙翁,身边伴随着红叶和绿叶两个童子,若是在现实当中又怎会有这样的境遇。
  
      现在杨恪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溜北京城,也没有什么目的性就是随意的溜,不论是热闹的大街还是安静地胡同杨恪都要去溜上一溜,因为他认为想要在一个地方生存,就必须先去了解这个地方,所以杨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熟悉整个北京城。
  
      在这期间,古老的中国大地上发生了几件翻天覆地的大事件,皇太后没了,皇帝没了,大清国也没了,现在改为民国了,并且一个叫袁世凯的人还当上了什么大总统,杨恪搞不明白这大总统与皇帝有什么不一样,这中南海以前不也是皇帝住的地儿么。
  
      什么是民国杨恪弄不明白,他只知道最大的不同是好多人把辫子给剪掉了,并称其为革命。杨恪没有跟他们学,这倒不是说杨恪不支持革命,而是他认为那些把辫子剪了的人都特别的难看,不男不女的。
  
      杨恪很珍视自己的这条辫子,并且每天他都会很认真的梳理辫子,杨恪认为又黑又长的辫子使他更具男子汉气概,而那些剪了辫子的人到显得有些娘娘腔了。
  
      与以前还有不同的是,现在大家买东西都不用银子了,统一用印着袁项城脑袋的银元,杨恪当时没有弄清楚,银元其实也是银子做的,不过不是纯银罢了。
  
      银元的另一个名字叫做袁大头,并且袁大头这个名字在平民间更加流行,杨恪觉得叫袁大头是很正确的,因为袁项城的脑袋着实不嘞。
  
      杨恪的钱并没有藏在家里,而是存在了租界的英国银行里,杨恪年纪竟也相信洋人开的银行,他相信而且是非常地相信,因为仙儿的父亲史密斯先生便是银行的大股东之一,并且还是史密斯先生亲自为杨恪开的户头,这也是杨恪跟史密斯先生学的新东西,据说这种银行在洋人的世界里非常地流行。
  
      现在杨恪把史密斯先生送的白银都兑换成了大洋,还真是一个可观的数目,总共有一万多现大洋,算起来杨恪现在还是一个财主呢。
  
      史密斯先生确实也很厚道,这么多的钱也足够杨恪这个平民富足的生活一辈子了,然而谁能预测得了将来要发生的事情呢,或许这一万现大洋杨恪一辈子都花不完,又或许一两年时间内他就会花完这一万现大洋。
  
      杨恪取了一千现大洋放在家中,因为他始终觉得自己手里拿着些钱才能感觉到踏实,才能在这北京城挺起腰板儿走路,杨恪这前二十年的生活中只有很少的时间是不为钱所困扰的,并且他还几次都差点儿死在金钱之下,杨恪不是贪财之人,但是他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钱是活不下去的。
  
      几个月之后,杨恪对北京城里的街道情况可以说是无所不知了,根本不亚于那些土生土长的北京人。
  
      可以说杨恪进过北京城里大大的所有的胡同,胡同里不乏有养狗的人家,但是那些狗见了杨恪连叫都不敢大声叫,原因是当初杨恪曾活活的打死了两条大猎狗,可能也就是在那时杨恪身上生了那么一股子杀气。
  
      当胡同里的这些狗遇到杨恪以后,远远地就会闻到杨恪身上的那股杀气,所以远远地就跑开了,真不知道这样的杀气,竟会在人的身上存在这样长的时间。
  
      这绝对是真的,不信你去观察,当家畜遇到屠户以后肯定都会吓得发抖,绝不敢在屠户面前放肆,即使是平时很凶的大狗,在遇到屠户后也都会吓的失禁撒尿,杨恪虽然不是屠户,但是身上的那股子杀气比屠户还重。
  
      在这些日子里,杨恪不仅仅是了解了北京城里的街道,并且还对北京城里的大烟馆和赌坊,这些下流的场所做了了解,有几次杨恪想进去凑凑热闹,瞧一瞧这赌坊里面咋咋呼呼的在搞什么,但是看门儿的打手看他不像是一个有钱的主儿,到很像是个偷了别人衣服来穿的乞丐,所以几次都没让杨恪进去。
  
      杨恪现在穿的那些衣服还是他从杨家堡带出来的,是祖母一针一线的给他做的,为什么是祖母做,不该着是母亲做么,杨恪母亲的手很巧写的一手好字,就连杨家堡的教书先生都比不上,但是这么巧的手却不怎么会拿针线,所以杨恪穿的衣服大多是祖母给做的。
  
      那时候家中哪有好料子啊,都是些粗布麻衣,所以就算祖母的针脚很规矩很好看,也做不出配得上这么好针脚的衣服,并且你看杨恪的这些衣服不是偏大就是偏,几乎没有一套是正好合身的。
  
      这也是乡下人的习惯,做衣服总喜欢做的大一些,毕竟孩子发育很快,衣服没几年就穿不进去了,所以要把衣服做的大一些,这样就会多穿几年,并且那些一点儿的衣服也舍不得压箱底更舍不得扔,凑合凑合就将就着穿了,所以你看杨恪此时所穿的衣服不是大两号就是两号,没有一件是合身的。
  
      这些粗布衣服不仅看着难看,而且穿在身上还不是很舒服,杨恪他又不痴不傻怎么会觉不出来呢,杨恪现在也到了喜欢打扮打扮的年纪,若再穿着这些衣服他心里多少也会有些别扭,而且这是在北京城不是杨家堡,穿的邋遢了还真有人笑话你。
  
      你若一下子不让他穿这些衣服了杨恪还真有些舍不得,心眼里总觉得对不起谁似的,但是随着时间一长,杨恪的这种心理也渐渐地淡了,当他再一次被拒之门外之后,杨恪的心里一合计还是做几套新衣服吧,不然走在路上总感觉低人一等似的。
  
      杨恪交了定金,找北京城里面顶好的裁缝做了几套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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