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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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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请出示你的请帖。”一个门卫打扮的年轻男人伸手拦住了南衡烨,用尖而细长的眼睛打量着他,瞟向腰间鼓起的口袋,露出贪婪神色。
  南衡烨心领神会,装作心疼的样子,勉为其难的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金币,悄悄塞进门卫已经敞开的口袋,门卫咧开嘴,脑袋一转,轻轻拍了下南衡烨的肩膀,随口胡诌道:“原来是四理巷的小少爷,失敬失敬,快进去吧,宴席马上就要开始了。”
  今天不仅是烟火街老大的喜日,也是他这个看门的发财日,他已经用这个法子赚了满满四个口袋的钱币。大多是铜币,随手给的小费,一些没收到帖子也打肿脸跑来的,给的是银币,这黄毛小子一开口袋就是金币,比自己在外头拼杀几年拿的钱还要多,真是个大肥羊!
  魔都的货币分为三类,铜币,银币和金币,铜币和银币互相兑换,是全大陆通用的,只要上面的鸦龙爪印完好,就能使用。而金币则不同,这玩意是单独制作出来的,标记也换成了茉莉长青簇,周边镶着金龙印,体现出尊贵和独特,银币铜币都没法兑换,这东西只能魔都内使用,属于是上流人士口袋里装的东西。不过他转念一想,只有那群把风雅硬装在脸上,想破脑袋怎样在外头给自己涨面子的半吊子货色才会随身携带,以彰显自己比周围人有多么优秀,多么不凡,然后滑跪在地上,去求个商单,或者一笔投资。他见得太多了,昨天刚了结一个,死前的血都不乐意吐,怕弄脏自己洗出白来的西装。
  他最喜欢接这一类单,目标解决后身上东西随意处置,只要保证人不会诈尸就行。靠着那吝啬鬼身上的金币,昨晚他特地去了趟天香酒楼,开了个包间,别提多自在了,那天仙般玉肤凝脂的娇气姑娘,他梦里还碰见了呢。门卫想着,狠狠往金币上咬了一口,崩掉颗牙,嘴里漏风的傻笑着。
  南衡烨像是避瘟似的走进酒店,没走两步,找了副油画,双手撑着墙壁,偷偷嗤笑起来,不知道那门卫发现手里的金币是假货,会不会惊慌的爬在地上找自己的门牙?
  基本上,这里的门卫都会这一招,海城那里也一样,逢人喜事,白事,最赚钱的就是他们这伙人。自己那边就有这么个习惯,除了请帖外,还得特意包个不起眼的小红包,专门送给门卫,谁也不乐意进不去门,那多掉名字啊。白事也是红包,毕竟对他们来说,是绝对的喜事。来前他就想到了这茬,海城是东海岸的贸易中心,自然也会带上些金币的流通,当然大部分人只是当作归隐后看个乐呵的纪念品,自己走家串门,专挑了那些寻常下午搬个板凳围在一起吹魔都事迹的大爷,一找一个准,有了样品,就让丫头依葫芦画瓢搞了一袋子的金币壳子,盖在用魔力凝成的铁片上,以假乱真。普通的牙齿当然验不出来,只有特殊的机器才能辩识,况且,这些流氓混混估计也没怎么见过,瞅见了,两眼放光,只顾着高兴了。
  他跟在那些纹身汉子的背后,看起来,就算是穿了西装,打了底妆也掩盖不住他们的粗犷,两个对头刚碰到一起,还没两句寒暄的话,就互相谩骂起来,词藻污秽,口水横飞,直拍打在两人身后的跟班脸上,几个跟班脸色阴沉,敢怒不敢言,只能把怨气用眼神洒在对面身上,对峙起来。
  南衡烨靠着张小方桌,随手拿起个苹果,一边啃着一边看戏,津津有味。
  其中一个,就是刚刚在外面朝自己吐口水的刀疤男,应该叫卡塔斯,现在他的脸红的像个猴子的屁股,脸上的妆已经被蒸发的不成样子,嘴巴里的词汇重复起来,看来是落入下风,被挑出了什么没法反驳的话。
  见到自己的头头示弱,瘦猴似的男人急躁起来,居然和另一边的一个跟班动起了手,气氛立马就被点燃,两拨人扭打成一团,都不想放过对方,短短几个回合几人身上就满是伤痕,看来他们还是习惯用拳头解决问题一些。
  在两拨人打的正酣畅时,一个身穿燕尾服,头戴高顶礼帽的男人火急火燎的跑到中间,生拉硬拽开了两个领头的大汉,卡塔斯和张苗,张苗是刚刚南衡烨从卡塔斯那一声声问候母亲的话里听出来的,这位有着副随和面孔的高大汉子狼狈不堪,上身西装被撕扯开,嘴巴边上是两道拳痕,凹下去的小坑里渗出血来。他正咬着牙,怒目圆睁,嘴巴里依旧不停的放着垃圾话。
  “你们昏头了吗,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两个窝里横的混账!”礼帽男给卡塔斯和张苗一人赏了一巴掌,两人立马蔫巴下去,再战五百回合的气势荡然无存,低着头,乖巧跟宠物似的听着礼帽男的说教。南衡烨有些心惊,刚刚这人脚步轻盈,行动迅速,直接就掰开了两个壮汉缠绕在一起的手臂,而且,既然是练体的,肌肉肯定会不受控制的膨胀,就像法师的回廊,会自然而然的占据身体的主导权,把心脏,肺,肝等器官挤到一边,可这人身材纤瘦,看起来弱不禁风,是个妥妥的读书人的造型,但力量却不容小觑,他用手指勾住下巴,若有所思起来。
  “还不快滚去换衣间,别让老大看你们笑话!”礼帽男分别往两人屁股上赏了一脚,怒气冲冲的把他们赶走。他四处张望起来,看见了正在一边拋苹果核玩的南衡烨,换上副人畜无害的谦谦面孔,蹑着手脚走到身前,说:“对不起,先生,让你见笑了。”说着,鞠了一躬,一条手臂揽在身前,做出道歉的样子。
  “没事儿,正好无聊,拿来解闷。”南衡烨随手一扔,苹果核像是铁碰见磁似的直勾勾飞进垃圾桶里。
  “让你见笑了,冒昧问一下,今天王成兄弟的婚礼邀请了旧城区大大小小许多的街头,帮主和管事,只是,在下也算混迹这圈子多年,却从未见过阁下,可否告知姓名,我好抓紧布置桌椅,免得到时候宴席开始,阁下得站在一边,多尴尬啊。”礼帽男脸上意味深长起来,一双冷峻的眸子里闪动灰暗的色彩,要把南衡烨看透。
  这可不好受,自己是被这家伙盯上了?
  “啊,我是四理巷的,平时喜欢宅在家里,不怎么走动,所以才没见过面呐。”南衡烨平静的回应道,脸上捉摸不出一丝破绽,这倒让礼帽男有些意外,寻常溜进来蹭饭的街头混子,就是再怎么打扮,整理也掩盖不住内在的心虚,一点就破,这黄毛小子有些道行,他直起腰,捻了捻帽子。
  “是我唐突了,请恕罪,祝你用餐愉快,回头还有美味餐后甜点,可别吃完就擦袖离席,四理巷候客厅在左手边,最里面的屋子,你可以去那找自己的同伴。”
  说完,礼帽男伸出纤长白净的手指向副油画,而后转身离开,立马投入到下一批因意见不合而殴打起来的人群中去。
  一阵风吹过,南衡烨打了个哆嗦,他准备离开了,怀疑就像颗种子,只要摸到心脏,感知到血管,就会疯长起来,没一会就充斥整个胸膛。礼帽男对自己起了疑心,虽然他确信十个礼帽男也没法让自己就范,可人多眼杂,自己的格斗技巧又是一团乱麻,很难保证不出什么意外。
  算了,难得出门一趟,不来点冒险算什么,一群地痞流氓,就是化了妆,穿了西装,谈吐文雅起来,那还是一群流氓,能奈何的了自己不成,就是真要杀出重围,也算是为民除害了。南衡烨心中对于未知的渴望战胜了心里的退堂鼓声,他走向礼帽男手指的方向,抬高眼睛,一个个浏览过墙壁上的挂画。
  只能说,虽然是高档餐厅,但终究只能做些表面工程,这些画作一大半是粗制滥造,几个色块随意涂鸦,无趣极了。走到尽头,倒是有一副画别出心裁,在垃圾堆里熠熠生辉,画上是个一个含着玫瑰,送别骑士的姑娘,骑士的铠甲是银色的,连接肩甲和臂甲的地方满是血迹,头盔和胸口则相当干净,反射出耀眼的银光,女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没有脸蛋,一只手牵着骑士,另一只手递上鲜花。
  的确不错,有意境,笔触也很不错,看在这副画下,南衡烨耳边泛起铁铠行军的声响,整齐划一,震撼着大地,而且,贴心的避过了脆弱的花朵。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战争,就像海浪,无情的毁灭一切人们珍视的东西,但那些满嘴肥油,搂着美女,喝着美酒的高人们,却让这些被漩涡席卷成蜉蝣的人们冲上战场,和同样受苦的人自相残杀。
  那场战争才结束不到五十年,他所见之处,皆是一片纸醉金迷,人们疯狂的追寻着财富和虚无,并为之付出一切,殊不知,每个人的背后都已经被绑上了一根丝线,隐隐的,细细的,坚韧无比,丝线的末端,是一群住在高楼大厦里的,他们所歌颂的人。
  法师们没有丝线,他们的目的是斩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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